四川在線記者 李寰
“實驗”“外語”“雙語”“國際”……這些在學校招生宣傳中不時能夠見到的“扯眼球”字眼,今后不能再被學校拿來隨意命名了。為進一步健全教育現代化治理體系,推進全市特色化校名與學校內涵建設相匹配,近日,成都市教育局印發《成都市特色化校名命名導則(2020年版)》(以下簡稱導則),明確今后冠以“實驗”“外語”“藝術”“體育”等特色化字樣的普通中小學、幼兒園和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以下簡稱學校)必須符合《導則》規定的條件。未經教育部門同意擅自冠名的學校,相關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應指導學校予以限期整改。同時也明確,按照“老生老校名”原則,對學校更名前已入讀的在校學生,其畢業證、檔案等簽章不受更名影響,學校應提前預留。
據了解,成都出臺系統性的《特色化校名命名導則》在全國都具有首創性。
新學校哪些字樣不能亂用?
與學校辦學特色不符容易誤導家長的文字
命名時哪些字樣不能亂用?《導則》指出,校名應符合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
不得含有與其辦學特色不符、誤導家長或引發歧義的內容和文字,不得擅自變更或簡化名稱。
不得冠以“國際”“全球”“中華”“華夏”等代表世界、中國的慣用字樣;
不得冠以外國國家名稱、國際組織名稱字樣;
不得冠以“華北”“華東”“東北”“西南”等區域及其變體字樣;
不得冠以“示范”“旗艦”“精品”“標準”“雙語”“英美”等與實際不符或容易產生誤導作用字樣(其中:幼兒園名稱不得冠以“實驗”“外語”“藝術”“體育”等字樣,
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名稱不得冠以“實驗”等字樣)。
登記使用的外文名稱應當與核準登記的中文名稱涵義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