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典型案例如下:
一、飲酒駕駛營運貨車案例:
2020年5月29日21時許,駕駛員李某駕駛川A1***8輕型普通貨車行經至成洛大道槐樹店路口時,被路口安全檢查卡點的交警五分局執勤民警擋下。民警在現場對李某進行了酒精檢測,經檢測,李某被擋獲時體內血液酒精乙醇含量21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
二、飲酒駕駛預約出租車案例:
2020年12月13日01時許,駕駛員駱某駕駛川AD****7預約出租車(網約車),行經至府青路二段與虹波路交叉路口時,被路口安全檢查卡點的交警五分局執勤民警擋下。民警在現場對駱某進行了酒精檢測。經檢測,駱某被擋獲時體內血液酒精乙醇含量74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
交警五分局近期在轄區內共查處5起飲酒駕駛營運車違法行為。同步聯系成都市交通綜合執法總隊直屬一支隊三大隊對營運車平臺公司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成都交警依據《道法》相關規定,以上5名駕駛員“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行為,將分別面臨處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同時,,將對車輛所屬的運輸企業進行約談,抄告屬地應急局和住建交局。
成都市交通綜合執法處罰:
成都市交通綜合執法總隊直屬一支隊三大隊依據《網絡預約出租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對網約車平臺公司將處以最高3萬元的罰款。網約車平臺公司表示對此類違法的駕駛員將納入黑名單,以后不得從事網約車駕駛員工作。
成都交警提醒,臨近歲末年終,聚餐聚會增多,交通部門也提醒廣大市民和司機朋友把道路安全放在心中,不可心存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