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張庭銘
12月29日,記者從成都市交管局獲悉,根據成都市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12月30日零時解除重污染天氣預警的通知》要求,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于空氣重污染期間實施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決定于2020年12月30日零時起,解除重污染天氣預警臨時交通管理措施,具體如下:
一、“尾號限行”時間工作日7:30至20:00。
二、“尾號限行”范圍四環路(成都繞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內所有道路。
三、“尾號限行”車輛所有“川A”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四、“尾號限行”規則
(一)上述限行車輛按照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分為五組,每個工作日禁止一組上述限行時間和限行區域內通行。尾號組合及對應規則分別為:星期一為“1”和“6”;星期二為“2”和“7”;星期三為“3”和“8”;星期四為“4”和“9”;星期五為“5”和“0”。
?。ǘ┮寻聪嚓P規定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完成“預約出行”申報的接送學生車輛,在預約時段內通行不受尾號限行措施的限制。
?。ㄈ┬瞧诹⑿瞧谔煲蚍ǘü澕偃照{休變更為工作日的,當日不實施“尾號限行”。
五、下列車輛不受“尾號限行”措施的限制
(一)懸掛新能源汽車號牌的載客汽車;
?。ǘ┏諧5駕駛證的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專用汽車;
(三)軍車、警車、消防救援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和巡游出租車;
?。ㄋ模覓焓诡I館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外籍車輛;
?。ㄎ澹┓煞ㄒ幰幎ǖ钠渌皇苄旭偩€路、行駛方向限制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