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任鴻
8歲女童杜曉某,在無監護能力的母親眼前,和6歲的丁小某模仿動畫片情節“攀巖”,不慎跌落致死。誰該擔責?
1月8日,四川在線記者從都江堰市人民法院獲悉,日前,該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審理。鑒于動漫公司已與杜曉某父母達成庭外調解,法院認為,杜曉某的父母承擔80%的責任,丁小某及其父母承擔10%的責任,動漫公司承擔10%的責任為宜。
案情回顧:
兩孩童玩耍中模仿動畫片情節攀巖,一人墜亡
時間回溯到2018年。8歲的杜曉某與6歲的丁小某一起在家中玩耍。當時,只有杜曉某的母親在家,而其母親系精神二級殘疾,沒有基本的認知能力。
在玩耍過程中,倆孩子模仿某動畫片人物綁起繩子往樓下跳的危險情節,把繩子綁在杜曉某身上,進行“攀巖游戲”。此時,不幸發生了——攀巖過程中,杜曉某不小心從家中窗戶跌落受傷,搶救無效死亡。
案件發生后,杜曉某的父母以丁小某及其父母為被告人,提起侵權之訴。
法院認定:
杜曉某比年幼的丁小某責任更大
本案涉及到監護人責任及杜曉某、丁小某、A動漫公司責任的認定。
法院審理認為:事故發生時,杜曉某年滿8周歲,屬限制行為能力人;丁小某年滿6周歲,屬無行為能力人。根據杜曉某、丁小某的年齡特性,兩人對攀爬窗戶游戲玩耍存在危險,有一定認知能力,對杜曉某墜樓身亡后果都存在過錯,均應承擔相應責任。
對比兩人的年齡、智力狀態來說,杜曉某更能知曉爬上窗戶玩耍行為的危險性,對損害結果的作用相對要大,其過錯責任大于丁小某。
法律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