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兩架豪華飛機為何會被拍賣呢?據悉,2012年8月,國家某銀行與某航空公司簽訂《外匯貸款合同》,約定,某銀行向某航空公司發放貸款用于購置2架灣流高端公務機(型號分別為灣流G450型和灣流G550型)。同日,雙方簽訂《外匯資金貸款抵押合同》,約定,某航空公司將《外匯貸款合同》項下貸款購置的2架灣流高端公務機抵押擔保給某銀行。
《外匯貸款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未按約支付借款本息,2018年9月,某航空公司被起訴至法院。法院判決某航空公司償還貸款本金美元6400萬元及相應的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等。某銀行有權對上述用于抵押的2架灣流高端公務機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2020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終審維持原判。
法院判決生效后,該航空公司一直未履行還款義務。隨后,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成都中院依法啟動上述兩架飛機的處置程序。
(四川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劉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