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運開始以來,為確報溫江區道路交通安全,嚴厲打擊酒駕、醉駕等夜間交通違法行為,成都交警十一分局在全區主要路段設置卡點,增派警力,延長執法時間,加大懲處力度。
晚上8點過,在溫江區柳城大道與柳河南路交叉路口,成都交警十一分局民警正在對過往車輛的司機開展酒精測試。在用酒精快測棒對一輛轎車的駕駛員羅某進行檢測時,民警發現羅某有飲酒嫌疑,于是立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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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對羅某說:“一會兒吹的時候,你用嘴巴這個管子含住,一口氣,中間不要斷氣,不要換氣,堅持五六秒就可以了。”
民警解釋得清晰明了,駕駛員答應得也爽快,可是一吹就不是那么回事兒了。
民警在一旁指揮著羅某吹起:“吹,不是喊你吸氣,吹,看沒有,你要吹氣里面才會動,吹,不要斷,吹,不要換氣,不要裝怪,你用舌頭堵著也好,吸氣也好,沒用,我跟你說,如果實在不行就帶你去抽血。”
一聽要抽血,駕駛員這下改變主意了,勉強配合民警完成了呼氣式酒精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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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羅某體內的酒精含量為125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見此數據,駕駛員羅某這才交代了自己與朋友聚會飲酒后,駕車送孩子去學校的事實。
違法駕駛員羅某辯稱:“喝了點啤酒,喝了一罐,我那邊不好打車,可能(酒后駕車)幾公里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