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李寰
為正確發揮考試導向功能,推動減負提質,發展素質教育,成都市教育局印發了“義務教育考試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明確提出“七要七禁止”。
其中包括考試導向要正確,考試內容要對表等,以及禁止考試排名等。據成都市教育局發揮考試評價的積極導向作用,引導樹立科學教育質量觀和人才培養觀,切實減輕違背教育教學規律、有損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的過重學業負擔,促進中小學生健康成長,
因此制定了該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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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導向要正確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教研機構、學校要發揮考試在發展素質教育及培育學生核心素養的導向作用,通過試題的正面教育功能和積極的價值取向,引導學生堅定理想信念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
考試內容要對標
嚴格依據課程標準和教學基本要求確定考試內容,命題要符合素質教育導向,聯系學生生活實際,重點考查學科核心素養、關鍵能力和必備知識,不出偏怪考題。
3
考試次數要適當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教研機構和學校要嚴格控制統一考試或學業質量監測的次數。小學一二年級每學期學校可組織1次統一考試,其他年級每學期不超過2次統一考試。提倡一測多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教研部門應避免重復監測,加重學生負擔。
4
考試難度要適宜
考試難度應基于課程標準,符合學生認知發展規律,并保持相對穩定。不同類型考試要符合相應學業質量標準,體現不同考試功能。
5
考試試題要靈活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教研機構、學校要改變相對固化的試題形式,在強化試題基礎性的同時,適度增強試題的開放性,引導學生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減少死記硬背和“機械刷題”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