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3月16日電 (記者 劉忠俊)記者16日從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為進一步規范醫療廣告市場秩序,該市從3月初至5月底將開展為期3個月的醫療廣告專項整治,同時發布“七個嚴禁”。
據了解,自成都市發布《成都醫療美容產業發展規劃(2018-2030年)》后,相關市場主體發展迅猛,但同時虛假違法醫療廣告行為較為突出。廣告監測數據顯示,2020年成都市醫療廣告違法量占廣告違法總量的19.92%。“醫療廣告涉及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一直是社會關注熱點,也是市場監管部門監管重點。”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廣告監督管理處稱,此次專項整治重點突出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PC端及移動端微信、微博、APP等)、戶外及經營場所內發布的各類醫療廣告。
![成都將開展3個月醫療廣告專項整治行動。(成都市場監管局提供)](http://n.sinaimg.cn/sc/crawl/108/w550h358/20210317/5150-kmkptxe4152253.jpg)
與以往醫療廣告整治相比,此次專項整治重點打擊虛假違法醫療廣告行為。哪些屬于虛假違法醫療廣告行為?比如,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說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利用患者、衛生技術人員、醫學教育科研機構及人員以及其他社會社團、組織的名義、形象作證明;以新聞報道或者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以公益活動名義變相發布醫療廣告;生活美容機構等不具備法定條件的非醫療機構發布醫療廣告或宣稱可開展醫療美容等服務;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批準,發布醫療廣告;借“華西”“協和”等知名醫院名義作虛假表示;虛構各種榮譽、尖端技術或設備、專家身份等信息;醫療美容廣告涉及化妝品的,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或者明示、暗示該化妝品具有醫療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