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0個“江鮮”8個假,成都嚴把長江禁捕關

  四川在線記者 劉佳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長江禁捕,一方面要禁止捕撈,一方面也要管住市場。

  自2020年9月起,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及成都市天然水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在成都全面啟動,而目前正在開展的“春雷行動2021”中,“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也是七大執法子行動之一。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對各類違反長江流域禁捕決策部署的違法違規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

  飯店招牌上的“河鮮”“江鮮”字樣被抹去,菜單上的“長江野生魚”被拿掉,電商平臺上再也搜索不到“野生江鮮”,電魚機、超聲波捕魚器等被收繳……3月18日記者從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獲悉,截至目前,成都已責令整改餐飲單位710家,立案查處相關違法案件37件。

  借野生魚的噱頭攬客 成都責令整改餐飲單位710家

  “中華鱘88元/斤”“功效:清熱解毒、補虛下氣、美容養顏”……在成都郫都區一家餐飲店的菜譜里,竟然出現了中國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郫都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經過前期摸排后,在2021年2月9日,對該餐飲店進行了突擊檢查。

  店內,有標示為“中華鱘”的活魚4條,但該店無法出示“中華鱘”的進購票據、水產品檢疫證明文件,也無法說明供貨方的詳細信息。執法人員現場對這4條涉嫌為中華鱘的活魚予以現場查封。2月26日,經四川省農業科學院水產研究所鑒定,4條“中華鱘”均為俄羅斯西伯利亞鱘和史氏鱘的雜交鱘,該店涉嫌虛假宣傳,正在接受調查處理。

  在高新區一家餐飲店,也是類似的“套路”。菜單中的“長江刀魚”實際是“仔魚”,所謂的“鮮活河豚”,其實是從青石橋市場購進,而商家同樣無法相關的購進憑證和供貨商資質。

  記者了解到,消費者花大價錢吃到的所謂野生魚、長江魚,大多數都是人工養殖的,幾乎10個“江鮮”8個假。

  在“春雷行動2021”中,成都各區(市)縣市場監管局全面開展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超、餐飲單位排查,督促市場主體嚴格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制度,指導店招、菜單和標簽標識規范用語。截至目前,成都共檢查農貿(批發)市場3505次,商超3348次,餐飲單位32281次,發現未落實進貨查驗記錄要求的餐飲單位710家,采購、加工制作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憑證的水產品餐飲單位51家,已責令整改完畢。

  涉漁經營單位全覆蓋檢查 已立案查處相關違法案件37件

  向非法捕撈說“不”。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專門成立了“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及成都市天然水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針對食品經營、網絡、廣告監管等重點環節,聚焦重點場所,緊盯重點平臺,嚴格落實“八個嚴禁”。

  在監管環節,成都市場監管部門不僅嚴把市場準入關,設立“綠色”通道,對名稱、經營范圍涉及“河鮮”、“水產品”等事項的市場主體進行快速變更,還對成都的水產制品生產加工企業以及食品經營場所進行梳理并加強監管。

  網絡平臺也不是法外之地。在此次行動中,成都市市場監管局也將網絡訂餐平臺納入重點監管范圍。除了引導、督促平臺自查外,還利用第三方自建的成都網絡交易監管大數據服務平臺和依托第三方監測公司,增強涉網問題排查能力,實行動態監測,對交易平臺設置屏蔽“長江魚”“野生河(江)鮮”及發音相近關鍵詞進行定期監測。

  為加大“長江禁捕”聯合執法行動的力度,成都各區(市)縣市場監管執法部門對轄區涉漁經營單位進行了全覆蓋檢查,全市市場監管執法隊伍共出動執法人員15197人次赴水產經營戶、餐飲單位、超市、菜市等點位開展“長江禁捕”專項市場檢查。截至目前,成都市場監管執法隊伍共立案查處“長江禁捕”違法案件37件(其中立案37件,結案15件),罰沒金額2.2萬元。

  落實“紅黑榜”制度 讓違法者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接下來,還將進一步完善部門間聯動協查工作制度,加強與屬地農業農村、公安等部門的協同配合,理順合作機制,及時移送案件線索,共享監管信息。

  與此同時,成都市市場監管局還將在“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中進一步落實“紅黑榜”信息公示制度。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成都信用網及時公示、公開經營者(服務者)違法處罰信息、消費投訴重要信息、典型案例、消費常識等,持續推進違法涉漁主體“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信用監管體系建設。

  該負責人介紹,成都市市場監管局還將對涉及長江禁捕的重大違法違規案件、投訴辦理情況建立臺賬制度,開展督辦督查,實行一案一帳、一案一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