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張庭銘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句話對于駕駛員朋友來說,本應該熟記于心才對,可是偏偏總有人心存僥幸酒后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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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府新區交警 供圖
3月26日,記者從成都天府新區交警獲悉,近日,在開展例行檢查時,天府新區交警在同一晚查獲2起飲酒、醉酒駕駛交通違法行為。目前,馮某、鄒某2名駕駛人因實施了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駕駛證被吊銷、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上述2人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移交成都市交管局事故處重案大隊,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3月22日當晚21時28分左右,在天府新區南湖東路與南湖北路交叉口的酒駕整治點,天府新區交警查獲一名駕駛員馮某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經現場呼氣測試為82mg/100ml。后經司法鑒定,馮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07.9mg/100ml,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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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府新區交警 供圖
3月23日凌晨01時01分,在天府新區梓州大道南一段保利天空之城門前路段的酒駕整治點,天府新區交警也查獲一名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駕駛員鄒某,經現場呼氣測試為108.7 mg/100ml。后經司法鑒定,鄒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145mg/100ml,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
馮某、鄒某2名駕駛人因實施了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駕駛證被吊銷、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目前,上述2人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移交成都市交管局事故處重案大隊,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而針對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交警部門也將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違法駕駛員處以罰款1900元、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行政處罰。交警再次提醒駕駛員朋友:生命無價,酒后禁駕。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請勿心存僥幸酒后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