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蘭楠
“我見都不想再見他。”近日成都邛崍市民鄧某與梁某因裝修款發生糾紛,雙方因積怨太深,不愿面見對方。但在邛崍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解中心的協調下,雙方僅一天就達成調解協議,化干戈為玉帛。
邛崍市作為四川全面依法治縣(市、區)示范試點縣之一,如何抓好示范試點工作?記者了解到,開展示范試點以來,邛崍市創新開展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一體化”改革,依托司法行政資源,整合社會多元力量,發揮各級各部門職能作用,切實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
搭建三大平臺
建立矛盾糾紛化解實體平臺。建立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鎮(街)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部門調解室、村(社區)調解室,開展人民調解、婦女兒童維權、勞動爭議等業務。建立線上智慧管理平臺,開發邛崍市社會矛盾糾紛案件管理系統,構建縱橫聯動網絡指揮體系。建立群眾參與監督平臺,開發“法治邛崍”微信調解程序,開展“云調解”工作。
建立三大機制
建立案件移送銜接機制,接收上級交辦,公安、法院等部門移送的可調糾紛,組建案件審查小組,暢通糾紛移送接收渠道。建立糾紛分級分類調處機制,實行“訪調分離”“信法”“信訪”互不交叉,依托鎮(街)群眾工作之家,調處疑難復雜糾紛,“訪調結合”實現矛盾不上交。建立工作派單制,將移送交辦的矛盾糾紛推送給相應的鎮(街)中心、部門調解室分流調處,通過“工作派單”合力化解糾紛,構建起全鏈條處置模式。
創新三大舉措
推動調解協議賦強執行,引導達成調解協議的雙方當事人申請司法確認、支付令保護和公證賦強,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固化調解工作成果。引導適用訴訟程序,對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糾紛,引導當事人通過法定渠道解決,及時起訴,確保糾紛在法治軌道內及時得到化解。推動引入心理輔導環節,對當事人具有心理危機的特例糾紛,組織心理咨詢師有效介入,進行疏導、安撫,幫助走出心理困境,助推糾紛化解。
整合調解力量
建立市級調解專家庫,組建人民調解員、行政調解員、政法調解員、律師調解員等專家庫,并按照“所學專業”“所在行業”“擅長領域”等進行分類登記建庫,對重大矛盾糾紛化解提供專業咨詢、指導意見。培樹調解品牌,鼓勵具有豐富調解經驗、熟悉民情、信譽度高的調解員成立個人調解室,充分發揮個人調解品牌效應,提升調解工作效能。調動社會力量參與調解,發展壯大調解志愿者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