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4月15日電 (李強強)醫療救助適用于哪些對象?如何辦理醫療救助?醫療救助的方式和標準是怎樣的?4月14日,成都市醫保局就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1、醫療救助適用于哪些對象?
救助對象有9類:特困人員,困境兒童,低保對象,低保邊緣1、2類家庭成員,精簡退職職工,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支出型困難家庭,生活困難的重點優撫對象,符合成都市“陽光救助”條件的重癥精神病人。
2、如何辦理醫療救助?
資助參保對象由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資助人員的身份置標和信息統計匯總,經區(市)縣民政部門簽字確認和蓋章后報同級醫保部門,并完成資助參保工作。
3、醫療救助的方式和標準是怎樣的?
救助方式有6種:
·資助參保,根據當年籌資文件的高檔予以資助。
·門診救助,門診救助的標準根據城鄉低保對象中的一二級精神殘疾人為每人每年500元、其他一二級殘疾人為300元、一般低保為200元。
·一般住院救助,特困人員、困境兒童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和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報銷后,剩余部分全額救助;低保對象和低保邊緣1類對象經各類保險報銷后,剩余合規部分根據醫院級別,分別予以75%-100%的救助,年救助封頂線為2萬元,低保邊緣2類對象救助比例按照低保對象救助比例的70%予以救助。
·大病住院救助,低保對象患大病住院治療,經各類保險報銷后,不分醫院級別,均按90%的救助比例予以救助,年救助封頂線為4萬元。
·補充醫療救助,低保、低保邊緣等對象經各類保險報銷、醫療救助后,剩余個人負擔費用在0.5萬元以上,按個人負擔金額費用段,分別予以50-80%的救助,年救助封頂線為10萬元。
·支出型困難家庭醫療救助,對符合條件的支出型困難家庭,個人負擔費用在4萬以上,對超出4萬以上的住院費用分費用段分別予以30%-40%的救助,個人年救助封頂線為4萬元。
4、今年1月1日起,醫療救助有了哪些新變化?
新增了救助對象的類別,將孤兒、困境兒童、事實無撫養兒童、艾滋病感染兒童和精簡退職職工納入了醫療救助對象。
新增了救助方式,將困境兒童由單一的資助參保救助方式擴大到門診救助、一般住院救助、大病住院救助、補充醫療救助等救助范圍。
提高了門診救助標準,提高了低保和低保對象中一、二級精神殘疾人的一次性門診救助,由原有的每人每年100元和每人每年200元,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300元和每人每年500元。
完善了“一站式”聯網結算的工作管理。
5、醫療救助最高可報多少?
特困人員、困境兒童和低保一二級殘疾人是沒有上限的。
其他低保和邊緣1類對象在一年內,每人每年累計最高住院救助標準為2萬元,重大疾病為4萬元;補充醫療救助為10萬元,支出型困難家庭救助為4萬元,每人每年最高可以獲得20萬的醫療救助。
6、醫療救助如何報銷結算?
在“一站式”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可直接聯網結算,救助對象出院時,只需自付個人負擔部分,醫療保險報銷和醫療救助部分由醫療機構墊付。
非聯網結算的情況可以在90天內(特殊情況可以延長至12個月)向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提交申請,經過“陽光審批”平臺審批后,通過“成都市惠民惠農一卡通”系統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