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六

  5月4日00時40分,成都市交警六分局在高新區桂溪立交出城下橋處路口設卡檢查時,寇某某駕駛車牌為川J5***A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至檢查點時,民警對其進行例行檢查,發現其無法出示駕駛證,寇某某因涉嫌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偵辦中。

  通過民警全天候交通整治特別是大功率車輛的突出違法行為整治,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噪音擾民的問題。同時,交警六分局在五一假日期間,將持續深入開展交通違法整治行動,嚴厲打擊各類車輛非法改拼裝和大功率機車產生的噪音擾民的違法行為,進一步營造安全寧靜的交通環境!

  案例七

  5月3日晚20時,天府大道南段海洋路路口天府新區交警聯合屬地派出所、巡警大隊正在對一輛大功率摩托車進行檢查。經檢查,該車不存在非法改拼裝的情況,但民警針對駕駛員其他違法行為也進行了相應的處罰,同時提醒駕駛員在行經居民區時要注意減速慢行、降低噪音。

  當晚21時左右,民警在該路口對另一輛大功率摩托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人張某某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他表示:由于自己很喜歡摩托車,便借了朋友的摩托車在天府大道主道上行駛,不料被交警查獲。

  民警對張某某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告知其無證駕駛機動車的危害性,并依法暫扣張某某所駕駛的摩托車,而張某某也將面臨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