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哪里辦理?
經常居住地區(市、縣)婚姻登記處
比如:一個戶籍為河北省石家莊市,但具有成都市武侯區居住證的外來人員,按照之前的規定,只能在戶籍地河北省石家莊辦理婚姻登記,但實施婚姻登記“跨省通辦”后,他就既可以選擇回戶籍地河北省石家莊市辦理登記,也可以在居住證所在地成都市武侯區辦理婚姻登記,但僅限于在武侯區婚姻登記處辦理,他不能去成都的其他區(市、縣)婚姻登記處辦理。
再比如,一個戶籍為自貢市富順縣的居民,在成都市高新區工作并辦理了居住證,那么他既可以選擇在戶籍地自貢市富順縣辦理登記,也可以在經常居住地成都市高新區辦理登記,但不能到成都其他區(市、縣)婚姻登記處辦理。
四、提醒:不跨省通辦的業務
補領婚姻登記證和涉外、港澳臺居民和華僑婚姻登記等業務仍按原方式辦理,不列入“跨省通辦”。
五、婚姻登記需要準備的證件和資料
結婚登記材料
1。戶口簿原件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單位印章的戶籍證明或集體戶口首頁與本人的戶口卡片原件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或有效的臨時身份證原件。
3。三張兩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
4。經常居住地居住證。
離婚登記材料
1。戶口簿原件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單位印章的戶籍證明或集體戶口首頁與本人的戶口卡片原件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或有效的臨時身份證原件。
3。本人的結婚證。
4。兩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經常居住地居住證。
6。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