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張庭銘

  6月1日,記者從成都市交管局獲悉,根據《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生態環境局、成都市交通運輸局、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對部分貨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從6月10日起 成都貨車進城的政策有變。

  按照《通告》自2021年9月1日起,全天24小時禁止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的貨車駛入成都繞城高速(G4202,不含)以內區域。6月10日,外地籍貨車、川A籍貨車的進城政策都有變化。確需入市車輛和在禁行區域內通行的川A籍燃油、燃氣貨車(國IV及以上排放標準),需要在“蓉e行”上辦理《成都市貨車電子通行碼》

  《通告》具體如下:

  一、自2021年9月1日起,全天24小時禁止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的貨車駛入成都繞城高速(G4202,不含)以內區域。

  二、自2021年6月10日起,開始施行以下規定:

  (一)外地籍貨車,每日7:00至21:00禁止在成都繞城高速(G4202,不含)以內和高新南區繞城外區域[成都繞城高速(G4202,不含)以南、劍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華二路(含)、世紀城南路(含)、世紀城路(含)、世紀城東路(含)、科華南路(含)合圍區域]內的所有道路行駛。

  (二)懸掛大型汽車號牌貨車,每日7:00至9:00、17:00至19:30禁止通過收費站及互通立交駛入成都繞城高速(G4202)。

  (三)川A籍貨車,每日7:00至9:00、17:00至19:30禁止在三環路(含)至成都繞城高速(G4202,不含)之間區域道路行駛。

  (四)川A籍貨車,每日7:00至21:00,禁止在三環路(不含)以內區域和高新南區[三環路(不含)、劍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華二路(含)、世紀城南路(含)、世紀城路(含)、世紀城東路(含)、科華南路(含)合圍區域]內的所有道路行駛。

  三、以下車輛不受限制

  (一)懸掛新能源汽車號牌貨車。

  (二)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和中國郵政專用車。

  四、確需入市車輛

  確需在禁行區域內通行的川A籍燃油、燃氣貨車(國IV及以上排放標準),可在“蓉e行”上辦理《成都市貨車電子通行碼》(具體管理辦法詳見附件)。

  (一)達到國V及以上階段排放標準的貨車,可辦理“全時段通行碼”,允許全時段通行。

  (二)達到國IV及以上階段排放標準的貨車,可辦理“平峰時段通行碼”,允許在每日7:00至9:00、17:00至19:30以外的時段通行。

  五、貨車在道路行駛時,須按照交通標志、標線的具體指示行駛。

  六、其它通行規定

  (一)建筑垃圾運輸車、危化品運輸車通行政策按相關規定執行。

  (二)遇大型活動、道路建設、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相應級別啟動時及其它情況需調整交通管理措施時,以公安機關發布的相關通告和執勤民警的指揮為準。

  七、相關政府部門根據大氣污染防治需要和道路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將適時對貨車通行的區域和時段等進行調整,并提前向社會公告。

  八、違反本通告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九、原有通告與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為準。

  十、本通告有效期從2021年6月10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

  附:成都市貨車電子通行碼申請車型、條件以及通行碼使用區域

  適用于須進入《關于對部分貨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規定的燃油、燃氣貨車禁限區域,保障城市正常運行和生產生活物資運輸,但暫無成熟新能源貨車適配車型的以下貨車:

  (一)混凝土運輸車、預拌砂漿運輸車,需求確認部門為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冷鏈運輸車,需求確認部門為成都市交通運輸局。

  (三)三綠工程車,需求確認部門為成都市商務局。

  (四)園林綠化車,需求確認部門為成都市公園城市建設管理局。

  (五)市政執法、作業車,需求確認部門為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六)生活垃圾運輸車(總質量12噸以下車輛的注冊登記時間須在2020年8月4日及以前),需求確認部門為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七)各部門會同經信部門共同認定的其它燃油、燃氣貨車[核定載質量須在5噸(含)以內],需求確認部門為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通行碼使用區域

  取得《成都市貨車電子通行碼》的貨車允許按規定時間在以下區域行駛:

  (一)高新南區繞城外區域[成都繞城高速(G4202,含)、劍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華二路(含)、世紀城南路(含)、世紀城路(含)、世紀城東路(含)、科華南路(含)合圍區域]內的所有道路。

  (二)成都繞城高速(G4202,含)以內區域。

  三、通行碼類型

  (一)全時段通行碼

  全天允許在高新南區繞城外區域、成都繞城高速(G4202,含)以內區域通行。

  (二)平峰時段通行碼

  每日早晚高峰時段(7:00至9:00、17:00至19:30)以外,允許在高新南區繞城外區域、成都繞城高速(G4202,含)以內區域通行。

  申領條件

  機動車所有人,其申領的貨車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川A籍貨車;

  (二)車輛在申領時須處于檢驗有效期內;

  (三)車輛無未處理完畢的交通違法記錄;

  (四)尾氣排放要求

  1。申領全時段通行碼的車輛應達到國V及以上階段排放標準;

  2。申領平峰時段通行碼的車輛應達到國IV及以上階段排放標準;

  3。生活垃圾運輸車申領全時段通行碼與平峰時段通行碼均應達國V及以上階段排放標準;

  (五)市政作業車只能申領平峰時段通行碼。

  通行碼有效期

  《成都市貨車電子通行碼》有效期從電子通行碼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

  申領程序

  (一)機動車所有人向需求確認部門提出申領需求的,需求確認部門按照本辦法予以核實確認,核實通過的由需求確認部門錄入“蓉e行”平臺,轉市公安局交管局繼續辦理;核實未通過的,由需求確認部門告知申領人。

  (二)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按照本辦法予以核實確認,核實通過的發放《成都市貨車電子通行碼》;核實未通過的,由市公安局交管局告知申領人。

  《成都市貨車電子通行碼》管理機制

  (一)取得《成都市貨車電子通行碼》的貨車,經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抽測尾氣排放不合格的,撤銷該車電子通行碼。待維修復檢合格之后,按程序再次申領。自第一次取得《成都市貨車電子通行碼》起,本年度以內累計2次監督抽測不合格的,從撤銷之日起一年以內,不得重新申請。

  (二)取得《成都市貨車電子通行碼》的貨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該車電子通行碼;從撤銷之日起一年以內,不得重新申請:

  1。未按申請用途從事貨物運輸的;

  2。發生交通事故后駕車逃逸的;

  3。累計有5次及以上交通違法行為未處理,且在30日內未接受處理的;

  4。違規裝載危化品的;

  5。發生酒駕、醉駕、毒駕違法行為的。

  從2021年起,成都市根據新能源貨車適配車型的不斷增加,將逐步取消燃油、燃氣貨車電子通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