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雷倢
7月27日,記者從成都市住建局獲悉,為促進成都綠色發展,助力碳達峰碳中和,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成都市新建建筑配建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管理工作,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使用,市住建局與市經信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建建筑配建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2018年,成都出臺了《成都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及運行維護技術要求(試行)》(以下簡稱《技術要求》),對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相關技術規范進行了明確。而根據《通知》內容,成都將進一步健全對于新建建筑配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機制,落實各方主體責任,明確在土地出讓、施工設計、施工管理、竣工驗收、交付使用等各環節要求,確保充電基礎設施與新建建筑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使用。
在土地出讓階段,充電基礎設施配建比例、預留條件、建設規定、設施設備要求等均要寫入上市土地建設條件,并納入土地出讓方案編制內容。
在施工設計階段,建設單位應在施工圖設計中嚴格落實《技術要求》對于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相關規定,圖審機構將《技術要求》明確的充電基礎設施的配建比例、預留條件、供配電系統等相關內容納入施工圖審查范圍。
在施工過程階段,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審定通過的設計圖紙,國家、行業及地方相關技術規范和建設標準組織充電基礎設施施工,監理單位對施工內容進行監管,確保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符合規定。
在竣工驗收階段,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按照規定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情況進行驗收,驗收內容包括充電基礎設施安裝比例、預留條件、供配電系統、設施設備質量安全等內容,確保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滿足《技術要求》規定,并符合環保、消防、人防、安全等技術要求,五方責任主體依法對充電基礎設施質量安全負責。住建部門質量監督機構對五方責任主體驗收工作進行監督。
在交付使用階段,竣工驗收通過后,建設單位自行或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專業管理機構對充電基礎設施進行維護管理,確保設施設備安全穩定運行,并按照《關于成都市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接入市級監測監管平臺的通知》的要求,將充電基礎設施接入成都市新能源汽車及充電基礎設施監管監控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