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蔣君芳

  日前,經成都市委批準,成都市紀委監委對成都市委政法委原二級巡視員廖維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廖維忠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將公權力淪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套取公款,用于個人開支;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規劃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廖維忠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犯罪、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成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廖維忠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