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王晉朝

  為加強安全生產、消防等工作的社會監督,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到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舉報中來,近日,《成都市安全隱患舉報獎勵辦法》(下稱《辦法》)正式出臺。按照相關規定,舉報人最高可獲得獎勵30萬元。

  該《辦法》主要內容包括舉報獎勵辦法的適用范圍、獎勵條件、獎勵標準、舉報獎勵辦理程序、舉報渠道、舉報人權益保護等21條。根據《辦法》,針對當前成都市安全防控形勢,除對舉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城鄉火災隱患和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的行為給予獎勵外,也將舉報森林草原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納入獎勵范圍。

  為方便公眾辨識和舉報,《辦法》列舉了安全生產22種、消防11種隱患舉報的重點情形,涉及化工和危險化學品、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運輸、機械制造、食品制造、粉塵涉爆、有限空間作業、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以及在森林草原防火期期間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行為。

  舉報人可以通過“12345”市長公開電話和各部門公開電話進行舉報,或以書信、電子郵件、傳真、走訪等方式進行舉報。

  《辦法》進一步加大隱患舉報獎勵力度,最高可獎勵30萬元?!掇k法》還明確,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的舉報,以及應急管理部門在重點行業領域企業中選取的信息員提供的線索,符合獎勵條件的,給予獎勵,并按有關規定上浮獎勵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