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劉佳
收到取貨信息后,馬先生滿心歡喜去取貨。然而,剛一到物流點,他便被執法人員擋獲了——其到貨的茅臺都是假的!

8月4日,記者從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獲悉,這是2021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期間,成都金堂查處的一起案件。具體什么情況,一起來看看!
日前,成都市金堂縣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金堂縣某物流服務點將到貨一批假冒注冊商標的茅臺酒。金堂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會同公安局經偵大隊立即趕到現場。
在該批茅臺酒收貨人馬先生到場后,執法人員開箱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清點,該批茅臺酒有2種,其中標有“貴州茅臺酒 藍”等字樣白酒1箱,標有“貴州茅臺酒”等字樣白酒21箱,總數22箱,計132瓶。
“我是通過微信,在別人手上買的,這酒有什么問題?”馬先生向執法人員提供了相關進貨文件、轉賬記錄及本人身份證。
現場,專業技術人員對這22箱茅臺進行鑒定,結果顯示均屬假冒注冊商標的產品。執法人員依法對該22箱茅臺酒實施了扣押。
馬先生表示,自己是在6月初,通過微信公眾號“老酒收藏之家”加入了微信群“酒水交流群”。在該微信群里,有人發布消息稱其能夠提供正宗茅臺酒。6月9日,馬先生與該群群主陳某達成購買茅臺酒的協議,并通過微信轉賬向陳某支付定金6000元。
交付定金后,陳某通過物流發出貨物。在查到該物流賬單后,馬先生又支付了6萬元的貨款?!笆S嘭浛?6.4萬元,要驗了貨后再支付?!痹诒粓谭ㄈ藛T擋獲后,馬先生懊悔不已。目前,金堂縣公安局正在對此案進行進一步調查。
金堂縣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要擦亮眼睛仔細辨別。交易過程不論發生在正規商場,還是微信群或朋友圈,如果存在違法行為,同樣要受到法律的懲處,切不可因貪小便宜,而讓自己吃了大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