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9月7日電 題:四川成都:嚴防協會亂象 確保行業協會商會健康有序發展

  新華社記者殷家捷

  記者近日跟隨國務院第八次大督查第十四督查組前往四川省成都市實地核查,暗訪中發現成都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違規增設行政許可程序,成都市即時配送道路交通安全協會(以下簡稱“即時配送協會”)依附行政權力借機收費斂財,協會內部管理混亂,企業群眾投訴未果反遭威脅。當下個別協會、商會的行業亂象問題亟待解決。

  不備案不審批 違規增設許可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十六條規定:“法規、規章對實施上位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作出的具體規定,不得增設行政許可;對行政許可條件作出的具體規定,不得增設違反上位法的其他條件。”

  督查了解到,2021年1月6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下發《關于明確我市單位(企業)批量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相關工作的通知》,將向即時配送協會備案作為快遞外賣企業批量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的前置條件。

  督查組成員隨機暗訪了3家市交通管理局分局,以某外賣企業名義申請批量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均被要求“先去找即時配送協會備案,才可以辦理”。

  根據即時配送協會制定的《批量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相關工作的具體流程》,要求有關企業提交承諾書、實車照片等材料,并寄送至該協會,上牌完畢向該協會反饋報備等,增加了企業辦理登記上牌的程序、申請材料和辦理時間。

  成都市車輛管理所有關負責人表示,推出此項政策沒有現行法律法規和上位政策文件依據,未按照有關規定實施清單管理,未向社會公告,對即時配送協會內部的審核流程也不十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