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殷家捷)記者近日跟隨國務院第八次大督查第十四督查組前往四川成都市實地核查,暗訪中發現成都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違規增設行政許可程序,成都市即時配送道路交通安全協會(以下簡稱“即時配送協會”)依附行政權力借機收費斂財,協會內部管理混亂,企業群眾投訴未果反遭威脅。當下個別協會、商會的行業亂象問題亟待解決。
不備案不審批
違規增設許可程序
督查了解到,2021年1月6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下發《關于明確我市單位(企業)批量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相關工作的通知》,將向即時配送協會備案作為快遞外賣企業批量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的前置條件。
督查組成員隨機暗訪3家市交通管理局分局,以某外賣企業名義申請批量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均被要求“先去找即時配送協會備案,才可以辦理”。
根據即時配送協會制定的《批量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相關工作的具體流程》,要求有關企業提交承諾書、實車照片等材料,并寄送至該協會,上牌完畢向該協會反饋報備等。
成都市車輛管理所有關負責人表示,推出此項政策沒有現行法律法規和上位政策文件依據,未按照有關規定實施清單管理,未向社會公告,對即時配送協會內部的審核流程也不十分清楚。
不交錢不備案
以備案之名斂財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通知》,行業協會商會要嚴格約束收費行為,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以及協會商會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性質、收費標準及依據等信息。
督查組暗訪調查發現,部分企業負責人在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備案過程中,被即時配送協會秘書長何某按每輛車120元索要費用,且不提供任何收費憑證,如不交費就無故拖延不予受理。
某企業負責人反映,今年3月中旬通過即時配送協會辦理600輛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由于起初拒絕何某提出的收費要求,即時配送協會即以各種理由拖延近1個月不予審核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