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 王型芳 文/圖

  9月1日,涉及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多項內容調整的新政發布,并宣布將于今年10月8日正式實施。

  其中一直備受關注和熱議的“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業務(以下簡稱“按月提取還貸”)終于出臺,相比此前的按年委托提取公積金的政策,按月提取公積金還貸將切實減輕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償還個人住房貸款的壓力,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這一新業務覆蓋范圍是什么呢,適用對象和具體實現方式如何呢?9月13日,成都公積金中心發布《成都住房公積金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管理相關規定(試行)》,并做出權威詳細解讀,來一起看看如何實現“按月提取公積金還貸”吧。

  適用對象和實現方式

  成都公積金中心繳存職工,辦理了個人住房貸款的,在按月償還貸款期間,可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按月提取還貸。

  符合條件的繳存職工與成都公積金中心簽訂協議后,成都公積金中心將采取“直沖本息”或“定額提取”的方式實現按月提取還貸。

  業務覆蓋范圍

  成都公積金中心通過采取“直沖本息”和“定額提取” 兩種不同的處理方式,以及與合作銀行、銀政通平臺等金融信息平臺互聯互通的方式,實現了償還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組合貸款的繳存職工均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

  成都公積金中心“按月提取還貸”業務在全國行業中率先實現了對個人住房貸款的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