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積金貸款和公積金余額支付首付款“二選一”的限制

  鑒于本次調整后貸款額度計算規則的精細化程度大幅提升,因此本次調整一并取消了原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之“沒有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繳存人可以結合自己的公積金繳存提取情況和擬申請的公積金貸款額度,自行決定是否提取公積金余額用于支付貸款所購住房的首付款,最大程度地在購房過程中使用到公積金支持。

  精細化逾期記錄的應用

  為進一步推進誠信社會建設,防范貸款潛在風險,對申請貸款時已存在的逾期記錄應用進行了調整。主要包括重點關注兩年內逾期擴大到同時關注兩年內、五年內逾期,信用卡的逾期應用收緊到與貸款的逾期應用保持一致,提高最低首付款比例的檔次從一檔(提高30%)細分為三檔(提高10%、20%、30%)等。

  對異常繳存情況的進一步審查

  繳存人在申請貸款前短時期內異常調整繳存基數的、所在單位被納入住房公積金失信行為登記或風險繳存單位名單的,成都公積金中心有權要求提供銀行收入流水、社保個人參保繳費資料等資料進一步審查,確定月收入。

  增加貸款變更業務種類

  得益于業務系統升級改造,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成都公積金中心新增支持還款卡號變更、還款方式變更、貸款期限縮短等貸款變更業務,同時開放了提前還款、結清證明打印、還款明細打印等線上辦理渠道。

  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存貸系數定為 0.9

  根據《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印發〈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的通知》,結合成都公積金中心流動性狀況等因素,根據“以繳定貸”“權利義務對等”的配貸原則,結合對貸款發放額和繳存職工貸款資金需求的測算,現將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存貸系數定為 0.9。自并2021 年 10 月 8 日起執行。

  今后,成都公積金中心還將根據流動性狀況等因素適時調整存貸系數并對外公布。

  以上新政將于今年10月8日起正式實施,有關成都公積金新政實施細則更多詳情,可登錄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了解相關內容。或關注成都公積金中心官方微信“成都住房公積金”,撥打中心客服熱線028-12329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