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 王型芳 文/圖

  9月1日,涉及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多項內容調整的公積金新政發布,并宣布將于今年10月8日正式實施。

  新政后到底哪些提取業務可以按月提???可通過哪些渠道辦理?9月13日,成都公積金中心發布《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實施細則》,并做出全面權威解讀,來一起看看公積金提取新政將如何實施。

  哪些提取業務可以按月提取?如何辦理?

  新政后可以按月提取的業務有購買自住住房提取、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提取、租賃自住住房提取三類。

  購買自住住房提取調整為“購房五年內申請,可每月提取一次”;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提取調整為“可每月提取一次”,其中, 提前結清貸款提取調整為“提前結清貸款后五年內申請,可每月提取一次”;租賃自住住房提取調整為“可每月提取一次”。

  繳存職工可通過成都公積金 APP 線上渠道和中心線下服務窗口辦理,其中,職工還可以跟中心簽訂按月提取協議,每月自動提取賬戶余額用于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