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張庭銘
9月19日,記者從成都市交管局獲悉,當日,該局通報了一起大貨車右轉彎將一輛同向直行的兩輪電動車卷入到車下轉致1死1傷的案件。據悉,肇事車輛轉彎時速超過10公里/小時,且遇非機動車、行人通過路口并沒有停車讓行。目前,駕駛員匡某東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已涉嫌交通肇事罪,目前匡某東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9月12日上午11時,在成都市新都區興業大道上,一輛號牌為川AZ5**8的重型自卸貨車在興業大道成青路口右轉彎時,與一輛同向直行的兩輪電動車發生碰撞,電動兩輪車上的兩人被卷入到這輛貨車下。事故發生后,電動兩輪車上的兩人被送入醫院接受搶救,但遺憾的是電動兩輪車乘客搶救無效死亡,電動兩輪車駕駛員也身受重傷。
事故發生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十分局迅速對案件展開調查。經查,川AZ5**8重型自卸貨車駕駛員匡某東在行駛至事發路口右轉彎時未進行停車觀察讓行直行車輛,右轉彎時行車速度達到19公里/小時,是導致此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駕駛員匡某東的行為違反了《道法》的相關規定,已涉嫌交通肇事罪,目前匡某東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辦理過程中,民警對川AZ5**8重型自卸貨車所屬的邛崍市銘揚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也開展了調查。調查中發現,該公司在收到屬地交通管理部門傳達的“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于大型貨物運輸公司安全通行的通告》”后,未認真落實安全教育培訓職責、落實監督職責,駕駛員匡某東也未認真學習通告的相關要求,并違反通告第二條,“右轉彎進入路口時應當停車觀察,在確認安全后通過, 轉彎最高速度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的規定,從而導致此次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