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劉洋)嚴禁中小學在職教師“攢班”、全面清理整頓無證機構……9月27日,成都市印發《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作為全國貫徹落實中央“雙減”政策9個試點地區之一,成都“雙減”方案重點聚焦作業管理、課后服務、培優提質、考試管理、校外培訓機構監管等五大方面,明確具體舉措。

  校內:嚴禁以課后服務名義亂收費

  作業方面健全管理機制,《方案》要求學校建立教務部門、年級組(學科組)、班級三級作業統籌管理制度,合理調控作業結構和作業總量,確保小學一、二年級不布置家庭書面作業,可在校內適當安排鞏固練習;小學三至六年級書面作業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60分鐘,初中書面作業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90分鐘。

  在提高作業設計質量的同時,要求分類監測作業總量,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作業管理監測督導機制,制定作業監測指標,加強對學校作業管理的日常檢查、效能監測和督導,發布作業監測報告,實現作業監測全覆蓋,并將作業管理情況納入學校績效考核,推廣先進典型經驗。

  《方案》要求,中小學推行課后服務“5+2”模式,即學校每周5天都要開展課后服務,每天至少開展2小時。對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學校應提供延時托管服務,提供或聯系提供托管學生晚餐。支持初中學校在工作日晚上開設晚自習班,非寄宿制學校晚自習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00。

  同時,學校要利用課后服務時間,指導小學生在校內基本完成書面作業,初中學生在校內完成大部分書面作業。《方案》嚴禁以課后服務名義亂收費。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減免課后服務費用。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教師校外有償補課行為,不得組織、推薦或引導學生參加有償補課。建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完善教師失德失范信息庫,按規定對失德失范行為進行處理。

  考試:減少備考負擔 禁止超進度考試

  在減輕學生備考負擔方面,“雙減”要求,中考命題嚴格依據課程標準,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注重考查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增強學生創新精神和能力素質。到2022年,建立“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招生錄取模式,克服唯分數論,提高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

  禁止超前進度考試。《方案》要求,考試難度應基于國家課程標準和學校教學進度,符合學生認知發展規律,減少死記硬背考題,不出偏怪考題。規范考試次數方面,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義務教育其他年級由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初中年級從不同學科實際出發,可適當安排一次期中考試。

  市、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下達中考升學指標或以中考升學率考核學校和教師,學校不得將升學率與教師評優評先等掛鉤。建立試題命制正負面清單,建立中小學試題質量監測評估制度。

  校外:中小學在職教師不得以“攢班”等名義有償補課

  《方案》表示,各區(市)縣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也不再審批新的面向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和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

  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方案》要求,未經教育審批部門批準,任何機構(含個體工商戶,下同)不得以托管、家教、教育咨詢、自習輔導、文化傳播等名義面向中小學生和學齡前兒童開展教育培訓業務。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未經審批多址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全面清理和整頓尚未取得辦學許可但仍在實施學科類培訓的無證機構。 

  《方案》表示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教師誘導、介紹、組織學生參加校外有償培訓以及舉辦、參與校外有償補課行為。以家教、托管、自習輔導、“攢班”、團課等名義組織或參與校外有償培訓的中小學在職教師,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和其他處理。 

  培訓收費監管方面,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過拆分合同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方案》支持龍泉驛區和金堂縣試點培訓預收費全額資金監管。預收學費應開具國家規定的票據,全部打入培訓費資金專戶,并與開戶行簽訂監管協議,培訓費資金專戶相關信息依法依規予以公開,形成事前預警、事中預防和事后防范機制。

  記者 劉洋 編輯 繆晨霞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