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了二手房,新房東暫時沒有遷到此房戶口的打算,請問有無處理方式讓原房東戶口自行遷出?”近日,網友劉女士通過四川日報全媒體問政四川平臺和民情熱線咨詢,購買二手房后遷出原房東戶口的問題。
劉女士告訴記者,今年9月,她通過房產中介在成都市溫江區購買了一套二手房。因此前對戶口事宜不太了解,因此未跟原房東約定戶口遷出事宜。“后來有朋友告訴我,這樣對我其實有一定風險。”劉女士表示,因此她想咨詢,能否有方式讓原房東戶口自行遷出該房屋。
對此,成都市公安局溫江區分局辦證中心通過問政四川平臺回復表示——
根據《全省公安戶政管理工作規程(試行)》第十二條和第十五條規定,購買二手住房原房主戶口未遷出,現房主可申請辦理公示,待公示15個工作日后,可將原房主戶口遷移至街道辦事處公共集體戶內。
具體可在何處進行公示?需提供哪些證明?記者致電該辦證中心了解到,現房東需攜帶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到當地公安戶籍部門申請公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