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成都市新都區檢察院獲悉,近日,新都警方重拳出擊,發起打擊非法倉儲、運輸與銷售成品油專項行動,現場抓獲吳某財、吳某、羅某某、黃某某等嫌疑人4名,查封違規加油站2處,查獲作案車輛3臺、地下油罐2個,查扣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柴油約30噸,成功端掉這個涉案金額50余萬元的非法銷售成品油團伙。
經調查,犯罪嫌疑人吳某財、吳某、羅某某、黃某某在未取得經營加油站資質的情況下,從他人手中租借加油站場所、設備、許可證等,非法從事成品柴油的銷售、批發,以低于市場價格的方式向新都區的部分過往司機銷售。2020年8月以來,犯罪嫌疑人吳某財、吳某、羅某某、黃某某合計銷售劣質成品柴油1000余噸,涉案金額50余萬元,嚴重擾亂了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秩序,侵犯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經鑒定,涉案柴油均為不合格產品,主要原因在于柴油中的硫含量以及酸度遠遠超標,不符合標準要求,這兩項因素對于環境將造成十分嚴重的危害。犯罪嫌疑人吳某財、吳某、羅某某、黃某某利益熏心,在明知涉案柴油系偽劣產品的情況下向過路貨車司機售賣,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侵犯了國家對普通產品質量的管理制度,帶來了巨大的社會隱患。
2021年6月11日,公安機關以吳某財、吳某、羅某某、黃某某等4人涉嫌非法經營罪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逮捕,檢察機關在審查案件過程中發現,該案中的涉案柴油不屬于危險化學品,現有證據不能證明其經營柴油的行為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這一行政法規,涉案柴油不屬于刑法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因此,不構成非法經營罪。與此同時,經營該柴油的行為不具備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現實危險性,因而不構成危險作業罪。但是該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吳某財、吳某、羅某某、黃某某主觀上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且在明知涉案柴油系偽劣產品的情況下向過路貨車司機售賣,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非法銷售50余萬元,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檢察機關提醒廣大車主,給車輛加油務必到正規、合法經營的加油站。同時告誡廣大群眾,切勿心存僥幸心理非法販賣汽油、柴油,一旦發現,將依法嚴厲查處,發現一起打擊一起,以高壓態勢消除社會隱患。
(李佳林 四川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蔣京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