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張庭銘 陳松

  3月16日,一則“今天交管12123處理違章打折,全部違章只扣1分100元或者不扣分,只罰款。有違章的趕緊處理~真實有效!!!”在網上流傳。多名網友向記者證實,經過他們實測,該信息有效,自己以前扣每項3分違章,今天都每項只扣1分。為此,成都市交管部門回復,目前系統正在調試和維護。記者隨后登錄12123客戶端進行求證,發現該APP顯示四川交警暫時不能提供服務,請稍后再試。

  成都市民甘先生3月16日上午就在12123客戶端上“減分”成功了。當天上午他在查詢12123客戶端時發現自己有兩個違反禁令標志的違章。按照相關規定,兩個違法行為共計被罰款200,記6分(每項罰100元,記3分)。但是,當他登陸12123處理時發現兩項處罰總共只記了2分,罰款200元。“上午處理的時候我還沒有發現,下午看到朋友圈在傳這個消息,結果一看確實是每項只記了1分。”

  成都市交管局服務熱線工作人員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目前系統正在調試和維護,會出現登錄不進的情況,恢復情況暫不清楚,建議晚點再進行登錄。對于部分網友反映的違法記分被計1分的情況,她表示并不清楚,會上報核查。

  為啥以前記3分的違章現在變為了1分?業內人士推測:系統出現這種狀況可能與4月1日即將施新記分規則,進行系統調試有關。4月1日,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即將實施,屆時,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由記3分降為記1分。

  [相關鏈接]

  公安部發布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第163號令)將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2版《辦法》在保持對酒后駕駛、交通肇事致人傷亡后逃逸、使用偽造變造牌證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高壓態勢的前提下,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影響的程度,對交通違法記分做了調整,相比“2016版”交通違法與記分,2022版記分的交通違法共50項,其中,7項記12分,7項記9分,11項記6分,15項記3分,10項記1分。記分類型增加了扣9分、刪除了扣2分的違法行為。

  以下交通違法行為扣分降低:

  1。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12分降為9分)

  2。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12分降為9分)

  3。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12分降為9分)

  4。 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12分降為6分)

  5。 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少于20分鐘的(12分降為9分)

  6。 駕駛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12分降為3分)

  7。 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9分降為3分)

  8。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3分降為1分)

  9。 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3分降為1分)

  以下交通違法行為扣分增加:

  1。 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2分升為3分)

  2。 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2分升為3分)

  3。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6分升為9分)

  新增違法記分規定:

  1。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謀取經濟利益的,一次性記12分。

  2。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一次性記9分。

  3。駕駛擅自改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載貨汽車上道路行駛的,一次性記1分。

  此次新規中,也對部分記分行為進行了刪除,包括“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等11項行為。

  此外,對于交通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給予警告處罰的,免予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