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張庭銘
3月23日,記者從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獲悉,當日,該局聯合成都市交通運輸局、成都市公安局軌道公交分局對成都市安全風險隱患突出的網約車平臺開展了一次集中約談。
在約談會上,成都市交管局對全市網約出租車交通違法情況、交通事故情況進行了通報。2021年以來,全市交警加強對網約出租車突出交通違法整治力度,其中亂停放、違反交通標志標線、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不禮讓行人等影響道路通行秩序的違法行為較為突出。
在交通違法情況方面,部分網約出租車駕駛員還出現了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全市共查處網約出租車酒駕31件、醉駕15件;在交通事故情況方面,2021年以來,成都全市發生涉及網約出租車的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445件,同比一般程序事故件數上升160.2%、死亡事故件數上升318.8%。
會上,市交管局事故處還通報兩起對網約出租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1:2022年01月16日03時30分許,莫某飲酒后駕駛川A***4F(網約車出租車)小型轎車,搭載乘客馬某沿新都區云石路由清泉往石板灘方向行駛,當行駛至云石路261號路段時,所駕車與道路右側云石路261號墻體及大門發生碰撞,致馬某當場死亡,莫某受傷,車輛及261號圍墻、大門受損。經調查,莫某血液酒精濃度為203.4mg/100ml,系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案例2:2021年06月03日14時44分許,陳某駕駛川A***31號小型轎車(網約車出租車)沿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海昌路由梓州大道方向往天府大道方向行駛,當行駛至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華陽街道海昌路133號門前路口時,與經人行橫道橫過路口的行人常某某發生碰撞,事故造成上述車輛受損,常某某受傷,后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調查,陳某行經斑馬線未停車避讓行人,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相關情況通報后,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成都市交通運輸局、成都市公安局軌道公交分局從各自職責對參會網約車平臺提出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下一步,成都交警將積極履行路面管理主責,在日常執法過程中持續對網約出租車突出交通違法行進行高壓整治,并督促全市網約車平臺積極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從業駕駛員管理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定期開展安全培訓,引導網約出租車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成都交警也將定期對網約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抄告至行業主管部門,對于不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凈化網約車平臺運營環境。
成都交警提示:城市公共交通中,網約出租車承擔部分運輸功能,為廣大市民提供了便利和快捷。但是行駛過程中,網約出租車駕駛員更需要遵法守法,共同維護網約出租車行業出行安全,營造安全文明暢通的城市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