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市新都區桂湖街道五里村,提起“郭家院子”,茶館里本村的老年人都知道“那是文物”。
72歲的盧大爺,是這座“文物”院子的房主。自家老宅成了文物,盧大爺很難形容自己的心情。他和家人越來越覺得,這老宅似乎成了“燙手山芋”——房子雖然是自家的,但拆建、維修卻由不得自己。而要繼續居住,破舊而尷尬的居住條件又實在不合適。
這一切,源于2021年9月,盧大爺的房子掛上了“一般不可移動文物”的牌子……
老宅變文物
盧大爺今年72歲。1977年,他做上門女婿,來到新都區安了家。次年,獨生女兒出生。老丈人家的房屋,是土改時分派的。一個宅子,3個大間,一間屬隔壁鄰居所有,其余兩間歸盧大爺一家。房屋條件并不好——土磚墻,隔斷是夾著涼席做的,屋頂還是麥草。
直到上個世紀80年代,盧大爺買了兩萬匹紅磚,從河里撈了河沙,混上白灰,把兩大間砌成了4個小房間,麥草屋頂換成了瓦房頂。
到了2012年,宅院外斜橫出來的廚房,因為老舊得快要垮了,女兒拿出幾萬塊錢,在原地修建起一套兩層的住房。但受限于狹小的建筑面積,樓梯只能修在室內,冰箱、桌椅、洗衣機甚至洗腳桶,都只好雜亂地堆放在“堂屋”(客廳)里。
房屋層高不到3米,采光不足。大白天,廚房和廁所里都一片黢黑。臥室除了床、柜,擺不下其他東西。
“我年齡大了,老伴腳不方便,爬不上樓。”盧大爺說,而樓下又陰暗潮濕,外面下雨,里面腳都打滑。
盧大爺女兒盧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是在2021年初得知老宅被列為文物的。2021年9月被新都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掛上了“一般不可移動文物”的牌子。這就意味著,這套年代久遠的房子任何人都不能隨意拆建,“拆了就是違法。”但老宅的居住條件,實在太差了。
盧女士說,自己作為子女,很想給老人改善一下住宿條件,讓他們安度晚年,“我爸常說,(老宅)曬不到太陽,濕氣也重,感覺像生活在天井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