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張庭銘

  4月1日,記者從成都市交管局獲悉,公安部新制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于當日在成都落地實施。按照新《規定》,從當日起,小型汽車準駕車型、摩托車準駕車型、新增輕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等的考試要求將變更增加;大型客車(A1)、重型牽引掛車(A2)、城市公交車(A3)、中型客車(B1)、大型貨車(B2)等車型駕考內容和項目將調整。

  其中,有六項便民利企新措施:推行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恢復駕駛資格考試“跨省可辦”、優化駕駛證考試內容和項目、新增輕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推行申請資料和檔案電子化和推行部門信息聯網共享核查。

  關于駕駛人比較關心的駕考科目和內容變化,四川在線記者梳理了部分大家關心的內容。

  駕駛人考試方面:

  (一)考試科目的調整

  1、變更增加小型汽車準駕車型考試要求。對已持有小型自動擋汽車(C2)準駕車型駕駛證申請增加小型汽車(C1)準駕車型的,需考試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常識),取消了科目一考試。

  2、變更增加摩托車準駕車型考試要求。已持有輕便摩托車(F)準駕車型駕駛證的,申請增加普通三輪摩托車(D)、普通二輪摩托車(E)準駕車型的,或者持有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證申請增加普通三輪摩托車準駕車型的,應當考試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常識),同樣是取消了科目一考試。

  3、新增輕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的考試要求。已持有大型客車(A1)、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C1)、小型自動擋汽車(C2)準駕車型駕駛證申請增加輕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也就是C6駕駛證的,需要考科目二和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常識。也就是說不需要參加理論考試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4、變更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汽車準駕車型的考試要求。已持有汽車類駕駛證的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發生變化,不符合所持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車型的條件,但符合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C5)準駕車型條件,申請變更的,只需考試科目二和科目三,不用再考科目一了。

  5、變更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申請中國機動車駕駛證的考試要求。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申請中國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考科目一。申請準駕車型為大型客車(A1)、重型牽引掛車(A2)、城市公交車(A3)、中型客車(B2)、大型貨車(B2)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考試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這一條變化比較大,原先辦理境外換證時,如果群眾選擇大中型汽車駕駛資格,僅需考科目一和科目三,現在增加了科目二的考試。

  (二)考試內容和項目的調整

  1、科目一考試題庫中增加了《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機動車登記規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記分辦法》三個部令的內容。

  2、大型客車(A1)、重型牽引掛車(A2)、城市公交車(A3)、中型客車(B1)、大型貨車(B2)車型科目二由以前的16項變成14項,取消了原科目二“通過連續障礙”和“起伏路行駛”項目。

  3、規定了輕型牽引掛車(C6)的科目二考試內容:樁考、曲線行駛、直角轉彎。

  4、對申請小型自動擋汽車(C2)、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C5)駕駛證的,科目二考試取消“坡道停車和起步”。

  5、新增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內容:傷員急救知識。

  6、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中型客車科目三不進行夜間考試,改為模擬夜間燈光考試。

  7、新部令對大型車科目三的考試里程也進行了調整。大型客車、中型客車考試里程由原先的總里程20公里減少到10公里。

  駕駛證申領方面:

  (一)申領年齡進行了優化

  1、新部令對申請小型汽車(C1)、小型自動擋汽車(C2)、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C5)、輕便摩托車(F)準駕車型的,年齡要求在18周歲以上,取消了70周歲的限制,也就是將年齡上限刪除了。如果您是70周歲以上想要申領駕駛證,只要能夠通過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能力測試,就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便摩托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2、申請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輕型牽引掛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年齡要求統一在20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3、新部令將大型客車(A1)和重型牽引掛車(A2)合并到一個年齡限制范圍內,調整為在22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4、對申領輕型牽引掛車(C6)準駕車型的,年齡要求在20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初次申領駕駛證不可以直接申領C6,大家可以通過增加準駕車型來獲得。持有輕型牽引掛車(C6)準駕車型的允許駕駛總質量不超過或等于4500kg的汽車列車(前車+掛車)。

  5、接受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的學生,申請大型客車(A1)、重型牽引掛車(A2)準駕車型的,調整為在19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二)增加準駕車型周期的調整

  1、申請增加輕型牽引掛車(C6)準駕車型的,需要已經取得駕駛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才可以增駕 。

  2、申請增加中型客車準駕車型(B1)的,需要已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A3)、大型貨車(B2)、小型汽車(C1)、小型自動擋汽車(C2)、低速載貨汽車(C3)或者三輪汽車(C4)準駕車型資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二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的記錄。

  3、申請增加重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A2)的,需要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B1)或者大型貨車(B2)準駕車型資格二年以上,或者取得駕駛大型客車(A1)準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二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4、申請增加大型客車(A1)準駕車型的,需要已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A3)、中型客車(B1)準駕車型資格二年以上、已取得駕駛大型貨車(B2)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駕駛重型牽引掛車(A2)準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5、正在接受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的學生,已在校取得駕駛小型汽車準駕車型資格,并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的,可以申請增加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

  實習期方面的變化:

  新部令改進了實習期管理制度,明確初次取得汽車類或者摩托車類駕駛證的12個月為實習期,增駕同類車型不再單設實習期,解決群眾反映實習期限制過多的難題。

  比如,你已取得C1證,現增駕了A、B類駕駛證,因為同屬于汽車類型,那么新增駕的A、B類準駕車型就沒有12個月的實習期了。同理,如果你原先取得的是摩托車的E證,后來增駕D證,因為同屬于摩托車類型,那么新增加的摩托車D準駕車型也是沒有實習期的。

  新增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情形:

  1、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超員、超速、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構成犯罪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

  2、其他違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

  3、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發生負同等以上責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或者死亡未滿十年的。

  4、三年內有代替他人參加機動車駕駛人考試行為的。

  增加了禁止申領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的情形:

  1、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2、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行為的,或者有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記錄的。

  3、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超員、超速、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構成犯罪的。

  4、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發生負同等以上責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或者死亡的。

  增加了70歲以上駕駛人的審驗要求:

  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審驗時還應當按照規定進行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能力測試。

  過去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審驗時不需要進行能力測試,但新部令中不僅增加了能力測試的要求,還增加了需參加審驗的情形:“發生責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員重傷”。

  擴大了駕駛證注銷范圍:

  新部令中對注銷駕駛證的情形進行了調整,將“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修改為“依法被責令社區戒毒、社區康復或者決定強制隔離戒毒”,新增了“代替他人參加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