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姚箬君

  子不教,父之過。4月12日,封面新聞記者從成都蒲江公安獲悉,縣公安局牽頭縣檢察院、縣法院對5名涉“校園暴力”事件的未成年學生監護人宣讀執行“家庭教育令”。

  3月21日,成都市蒲江縣某學校發生一起在校學生毆打同學的案件。經公安機關縝密偵查,最終依法對5名涉案學生作出相應處理。

  “張X(化名),本局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你作為監護人,未正確實施家庭教育,未盡到監管職責和照顧義務,導致張XX(化名)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你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責任的過錯行為,依法應予以糾正。”4月12日下午2點過,5名涉案未成年監護人來到蒲江縣法院,公安民警對其宣讀“家庭教育令”。

  隨后,縣檢察院、縣法院執法人員相繼對監護人予以訓誠,并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據了解,如若違反“家庭教育令”,將視情節輕重,由辦案機關予以訓誡、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家庭教育對人的一生影響至關重要,有的家長并沒有真正意識到做父母的責任,只負責‘養’、不負責‘教’。通過這次發出‘家庭教育令’,希望讓這些孩子的家長們警醒起來,使家庭教育成為孩子健康成長的不竭源泉。”蒲江縣公安局戶政大隊中隊長王波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