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劉佳
“包教會”、“投入少回款快”“頂級教育,絕無僅有的教學配套”“每次三分鐘孩子不近視”“公務員一次上岸精品課”……這樣的廣告你見過沒?4月22日,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公布了2022年第一季度查處的一批違法廣告案件中的典型案例。一起來看看。
一、四川云界跨境電商服務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發布媒介:互聯網
當事人在短視頻平臺投放宣傳公司相關業務小視頻,內容中有“包教會”、“3天上手”、“一對一服務”、“導師一對一”、“投入少回款快”等宣傳用語。當事人宣傳“三天上手”、“包教會”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者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的規定。當事人宣傳“投入少回款快”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應當對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風險責任承擔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的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的規定。當事人宣傳“一對一服務”、“導師一對一”,但與實際情況不符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中所稱的虛假廣告。2022年3月,錦江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罰款60萬元。
二、成都天使之翼醫學美容醫院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發布媒介:互聯網
當事人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點評平臺發布“肉毒素”廣告,并使用了患者手術前后的效果對比圖。肉毒素屬醫療用毒性藥品,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五條第一款“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等特殊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以及戒毒治療的藥品、醫療器械和治療方法,不得作廣告。”的規定。當事人利用患者的形象作證明發布醫療廣告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六)項“醫療廣告的表現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六)利用患者、衛生技術人員、醫學教育科研機構及人員以及其他社會社團、組織的名義、形象作證明的;”的規定。2022年3月,武侯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罰款50萬元。
三、成都長空恒盈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發布媒介:印刷品
當事人為銷售房產,在售樓部門楣上印制廣告用語。當事人使用“絕版地鐵口旺鋪”、“頂級教育,絕無僅有的教學配套”、“頂級購物,絕無僅有的商業配套”、“頂級生活,最齊全異域風情聚集”等絕對化用語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三)項“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的規定。當事人宣稱“10萬產業企業員工、3萬常住外籍高管、50萬常住塔尖客群”,未能提供統計數據的有效來源,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三)項中所稱的虛假廣告。當事人宣稱“投資收益,穩居巔峰”、“本項目各產品租金預估為標間4000元/月、套一5500元/月、套二7000元/月”,因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的相關規定。2022年3月,高新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罰款30萬元。
四、成都洛帶華僑城置地發展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發布媒介:電子屏
當事人為宣傳其開發的樓盤,在售樓部大廳LED顯示屏上標有“2021東門疊墅紅盤TOP1,二批次榮耀加推,地鐵四號線(規劃中),距太古里約28公里”、“主城疊墅、唯莫奈的湖擁有五大屬性、成洛簡快速路、地鐵4號線三期(規劃中)、有軌電車11號線(規劃中)”等廣告內容。該內容系當事人在互聯網上搜索摘抄,未經證實。當事人作為廣告主,在未經查證和認真審核的情況下,將未納入規劃批復的交通設施工程作為廣告宣傳內容進行宣傳,易對購房者意愿產生誤導,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的相關規定。2022年3月,龍泉驛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罰款17萬元。
五、成都壹視覺光學科技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發布媒介:互聯網
當事人在“1688誠信通(www.1688.com)”網絡平臺開設的“壹視覺光學科技”店鋪的“多功能哺光儀”(產品說明書為非醫療器械)產品詳情頁面使用了“每次三分鐘孩子不近視 快速解決兒童青少年近視問題”等廣告用語,宣稱此普通商品可預防、解決近視,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四)項“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四)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的;”規定的虛假廣告。當事人在“多功能弱視近視綜合治療儀”(產品說明書標注為醫療器械)產品詳情頁面使用了“快速有效 安全智能”等廣告用語,宣傳醫療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六條第一款(一)項“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的規定。2022年1月,雙流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罰款7萬元。
六、成都金牛華欣美辰醫療美容醫院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發布媒介:互聯網
當事人在其公司網頁發布“羅飛彪醫生獲得上海市十佳整形外科醫生稱號”、“擁有國內千級層流凈化手術室以及多臺醫學設備”宣傳內容。經調查,羅飛彪沒有獲得上海市十佳整形外科醫生稱號,當事人配備的千級層流凈化手術室還在裝修,至今未投入使用。當事人在網頁上的宣傳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2022年3月,金牛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罰款10萬元。
七、成都德坤達置業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發布媒介:印刷品
當事人為宣傳其開發的樓盤,在售樓部以展板形式發布含有“社區巴士時刻表”、“首發站:天驕學府站,首班時間6:30,末班時間 21:00,終點站:涌泉地鐵口,發車時次:滾動發車”的宣傳內容,實際該樓盤周圍現有公交路線中并未規劃廣告宣傳的社區巴士。當事人作為廣告主,在未經查證和認真審核的情況下,將未納入規劃的交通設施工程作為房地產廣告宣傳內容進行宣傳,易對購房者意愿產生誤導,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的相關規定。2022年3月,溫江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罰款10萬元。
八、邛崍奧爾美醫學美容診所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發布媒介:印刷品
當事人在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的情況下,在大眾點評網站、美團APP發布含有“外祛眼袋,手術優勢:祛眼袋的同時,緊致下瞼皮膚,解決淚溝問題,整體年輕化。步驟:Step1定制手術方案、Step2……”等內容的宣傳廣告。當事人發布未經審查的互聯網醫療廣告行為,違反了《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的相關規定。當事人發布的醫療廣告含有診療方法行為,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項:“醫療廣告的表現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一)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疾病名稱、藥物的;”的規定。2022年2月,邛崍市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罰款5.1萬元。
九、金堂縣高板鎮迪美家具城違法廣告案
發布媒介:海報
當事人于2021年1月至11月期間,在營業三輪車車身張貼海報,于2021年8月起在店內自用三輪摩托車車身張貼海報,對其家具經營進行廣告宣傳,宣傳中均含有“迪美家居 金堂最大的家具工廠店”內容。以上宣傳海報為當事人提供內容,委托他人印制。當事人在廣告宣傳中使用絕對化用語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三)項“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的規定。2022年1月,金堂縣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罰款4.1萬元。
十、成都鵬途教育咨詢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發布媒介:互聯網
當事人在抖音直播平臺開設有“刀哥公考”賬號,利用該賬號開展公務員考試相關直播宣傳,在直播中使用“國考、省考一次過,趕緊上車”、“公務員一次上岸精品課”廣告用語。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對教育、培訓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的規定。2022年2月,天府新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罰款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