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住建局獲悉,為規范成都市房屋租賃市場秩序,保障租賃雙方合法權益,引導租賃雙方公正簽約履約,成都市住建局會同成都市市場監管局修訂了《成都市房屋租賃合同(合同范本)》,自4月21日起,成都市已在全市范圍內全面啟用2022年新版《成都市房屋租賃合同(合同范本)》,供房屋租賃當事人訂立合同時使用,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積極使用合同范本。
出租人、承租人要明確雙方安全責任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租賃當事人應充分閱讀《房屋安全使用責任書》,明確雙方安全責任。
出租人應確保提供的租賃房屋屬于合法建筑,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租賃房屋室內設施設備符合安全使用條件,并應告知承租人房屋及設施設備安全使用注意事項,盡到安全提醒義務。
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租賃用途和安全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房屋及室內設施設備,并配合出租人及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排除消防、電力、燃氣、治安等安全隱患。房屋存在消防、電力、燃氣、治安及非法經營等安全隱患的,租賃當事人應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向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相關經營者及應急管理、經信、公安等相應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情況,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開展業務應提供合同范本
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在開展房屋租賃業務時應當提供合同范本供當事人使用。
住房租賃企業對合同范本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內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補充和調整,但補充和調整內容應當遵循公平、誠信,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則,不改變合同范本房屋安全責任條款。
住房租賃企業應當編制租賃房屋使用說明書,告知承租人房屋及配套設施的使用方式,提示消防、用電、燃氣等使用事項。住房租賃企業應建立房屋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定期對房屋及配套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各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應將合同范本作為公示內容進行現場公示,并積極推廣使用合同范本。房地產經紀機構接受委托出租業務,應實地查看租賃房屋并編制房屋狀況說明書,對安全注意事項進行確認,在協助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充分告知雙方安全責任義務。
紅星新聞記者 閆宇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