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打算高高興興前往游樂場游玩,但在途中卻因突然變道、斗氣別車,而導致六車相撞,一人死亡的慘劇。
5月10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高新法院獲悉一起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案件當事人葉某某和舒某某在高架上追逐競駛,導致六車相撞、葉某某妻子死亡的重大事故。
據了解,2021年1月17日,葉某某駕駛小型轎車搭載妻兒打算前往某游樂場,在途經創業路時突然變更車道,影響了正常行駛的舒某某。葉某某從后方行駛到了舒某某左側,舒某某搖下車窗對葉某某進行辱罵。
隨后,兩車駛入成雅高架快速路,在限速80公里、周圍車流量較大的道路上,葉某某和舒某某完全無視行車安全反復采用低速、高速、快速變更車道等方式相互斗氣別車。
兩人以時速120公里左右的速度追逐競駛,葉某某超速駕駛車輛、連續變更車道,意圖阻止緊追其后高速行駛的舒某某超車,最終導致兩車與前方正常行駛的轎車連續碰撞,六車受損,車內乘坐的葉某某妻子也在這場事故中喪生。
經交警六分局偵查終結,成都高新檢察院對駕駛員葉某某、舒某某依法提起公訴。成都高新法院經審理認為,舒某某、葉某某相互斗氣,在有一定車流量的高架快速路上,通過反復加減車速、快速變道等方式別車,明知會對彼此車輛及周圍車輛安全行駛造成不可控制的嚴重威脅、對橋上、橋下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危害后果,依然追逐競駛,放任危險結果發生,造成車損人亡的慘劇,兩人故意實施上述行為產生的危害程度與爆炸、放火等對公共安全的危害程度相當。
2022年2月9日,成都高新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認定被告人舒某某、葉某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四年。5月5日,成都中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紅星新聞記者 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