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交通運輸局了解到,為規范駕駛員從業行為,推進成都市網約車行業規范健康持續發展,《成都市網約車駕駛員不良行為名單制度》(試行)(以下簡稱《制度》)日前正式發布,該制度自2022年5月13日起正式實施。
據成都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協會負責人介紹,網約車駕駛員不良行為的具體情形,將駕駛員分別納入A、B、C、D、E五類名單,分別予以永不合作、一年不合作、六個月不合作等懲戒措施。
根據《制度》規定,網約車駕駛員納入A類不良行為名單,網約車平臺承諾永不錄用、永不合作。其中包含:組織、策劃聚眾鬧事(罷運、堵站、堵路、圍堵單位等),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和行業不穩定的;有交通肇事犯罪記錄、暴力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吸毒記錄、飲(醉)酒后駕駛記錄的;發生致人死亡或重傷交通事故且承擔事故主責的;毆打乘客、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或擾亂相關單位正常工作秩序等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的;受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三次及以上行政處罰的;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嚴重損害行業信譽、影響行業穩定被平臺開除、辭退或終止合作的;違反從業人員服務規范行為,被新聞媒體曝光或上級部門通報,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有被吊銷出租汽車從業資格證終生禁入行業記錄的;違法使用或者泄露乘客個人信息,泄露乘客隱私,產生惡劣影響的等10大類行為。
對于網約車駕駛員采取反復多次撥打電話、限制乘客上下車、跟蹤、尾隨、圍堵乘客等方式對乘客實施騷擾等6大類行為納入B類不良行為名單,由所有網約車平臺采取至少1年不合作措施。
同時,對于網約車駕駛員納入C類不良行為名單的,由網約車平臺采取至少6個月不合作措施;納入D類不良行為名單,由網約車平臺采取至少7天不合作措施;納入E類不良行為名單,由網約車平臺企業采取停服教育措施,進行專項培訓學習或處理,通過相應考核后,方能繼續營運。
網約車駕駛員存在不良行為時如何舉報?成都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協會負責人表示,相關主管部門、網約車平臺企業以及相關單位和個人發現駕駛員存在五類不良行為的,可將相關信息和佐證材料,推送至成都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協會專用郵箱(cdwycxh@163.com),經協會核實、評估后納入不良行為名單數據庫。
成都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強調,成都市網約車協會制定的《成都市網約車駕駛員不良行為名單制度》對于推進行業自律自治,推動行業規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通過有針對性的“震懾”,有效避免違法犯罪事件發生,確保乘客乘車安全,維護行業穩定。同時,成都市交通運輸局將繼續加強事前準入把關,強化線下執法力度,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實施全鏈條監管,更好滿足乘客出行需求,推進網約車行業規范健康持續發展。
紅星新聞記者 閆宇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