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金牛區茶店子西街發生一起網約出租車與公交車碰撞的交通事故。網約車司機為圖方便,突然變道,且在沒有打轉向燈的情況下,將車停靠在公交專用道上,后方正在行駛中的公交車隨即急停,引發車內乘客一片驚慌。后雙方開起了“斗氣車”,沿路并線追逐、卡位逼迫,最終造成兩車相撞,所幸無人員受傷。
6月14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交管局了解到,目前,公安機關對網約車司機涉嫌危險駕駛已刑事立案,對公交車司機尋釁滋事的行為依法給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兩車相撞
網約車隨意變道
后方被“逼停”公交車與其開斗氣車
據警方介紹,5月16日16時15分,蔣某林駕駛川AL9***小型網約出租車載著乘客行駛到茶店子西街,為方便停車起步,蔣某林將車輛直接停在了公交專用道內,讓到達目的地的乘客下車。
而此時,一輛載有22名乘客的川AN2***號公交車正在公交專用道內行駛。由于網約出租車在毫無征兆的情況下,突然變道,也沒打轉向燈就停在公交專用道內,公交車緊急剎停,引發車內一片驚慌。公交車駕駛人胡某茂為宣泄自己的不滿情緒,立即駕駛車輛繞過網約車,然后堵在其前面,使其無法起步行駛。在僵持了大約8秒鐘后,胡某茂才駕駛公交車繼續前行。
蔣某林沒有認識和反思自己違法停車是導致問題發生的根源,在自己受到挑釁時,反而采取不當方式駕車在道路上開始隨意變道,追趕胡某茂駕駛的公交車,不顧公交車駕乘人員和公共社會的安全,采取并線追逐方式對公交車進行卡位逼迫,最終造成兩車相撞。在此次事故中,所幸無人員受傷。
兩人遭起
網約車司機涉嫌危險駕駛
公交車司機因尋釁滋事被行拘
經警方偵辦查明,網約出租車駕駛人蔣某林(男,55歲,本市人)駕駛車輛在城市道路上對載有乘客的公交車進行高速超越、隨意追逐、突然并線和卡位逼迫,最終造成兩車相撞。其行為系追逐競駛,情節惡劣,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之規定,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公安機關對蔣某林涉嫌危險駕駛刑事立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公交車駕駛人胡某茂(男,36歲,本市人),不顧車內乘客安危,為與駕駛人蔣某林斗氣,表達內心不滿,駕駛公交車故意將網約出租車攔停在道路上約8秒鐘,導致蔣某林受到挑釁后,駕車追逐逼迫其所駕公交車,最終造成兩車相撞,車輛受損。胡某茂的行為系尋釁滋事,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根據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胡某茂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警方提示:
公共道路和區域是所有交通參與群體安全出行的地方,不是斗氣室,更不是競技場。駕駛人在駕駛車輛行駛在道路上,如發現車輛有交通違法行為時,可對違法證據進行實時記錄,并通過“蓉e行”平臺進行違法舉報,由公安機關查證后予以依法處理;駕駛人駕駛車輛時,應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得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更不得為發泄自身的情緒,逞一時意氣,駕車斗氣、追逐、挑釁,進而出現不理智的行為,將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置于危險境地,從而造成嚴重傷害后果。
紅星新聞記者 張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