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江區行政審批局:
具體可通行距離正在征求意見
若不合規將建議商家調整經營方向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在2020年10月17日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58條中規定,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而具體的距離及其測量方法則由省級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規定。
紅星新聞記者從錦江區行政審批局了解到,四川現行的要求是娛樂場所可通行距離兩百米以內不能有學校,不能和政府單位比鄰,或者在一棟樓,“(與)幼兒園(的距離)目前(四川)正在征求意見,最近一次(去年)的征求意見稿是100米可通行距離。這100米包括娛樂場所最近一個門到幼兒園最近一個門的距離,包括消防通道”。但目前征求意見稿正在制定過程中,尚未出臺相關文件。
他們也曾多次收到有關該公司的投訴,“針對被投訴這種肯定要公示,甚至啟動聽證環節?!痹摴ぷ魅藛T表示,四川省的規定隨時可能出臺,他們也期待盡快出臺。若達不到100米,他建議商家及時調整經營方向,以免造成損失。
田朝國表示,他們已在幾天前向錦江區文體旅局提交了報批資料,接下來將由其進行測量,如不符合規定,將考慮轉換經營業態。
紅星新聞記者 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