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雷倢

  7月6日,記者從成都市住建局獲悉,為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支持居民自愿將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關于居民自愿將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操作指南》(以下簡稱《操作指南》)。

  《操作指南》對居民自愿將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房源條件、認定程序、租賃對象、租金標準等一系列操作規范進行了明確,目的是切實讓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租得到、租得近、租得起、租得穩、租得好”,促進實現職住平衡。

  成都市住建局正在抓緊進行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臺的開發,近日系統即將開通,請大家及時關注成都市住建局官網了解有關信息。

  什么樣的住房可以申請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

  在房源條件方面,申請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居民自有住房,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同時還須符合以下3個條件:

  第一,已取得權屬證書;

  第二,無權屬糾紛且無查封登記、限制信息;

  第三,具備基本入住條件。

  居民將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如何申請?如何認定?

  在認定程序方面,第一步是房源入庫申請。

  居民應登錄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臺,閱知《居民自愿將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權利義務告知書》,從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臺的企業庫中自愿選擇一家運營服務企業,填寫本人及住房相關信息,提交申請并上傳本人身份證明,以及自有住房權屬證書。

  第二步是房源審核認定。

  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臺對居民和房源信息等數據進行比對核實后,運營服務企業對住房情況進行實地核查,與居民簽訂《保障性租賃住房運營服務協議》,拍攝上傳影像資料,居民簽署《居民自愿將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承諾書》,經區(市)縣住房保障部門審核通過后,住房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庫并在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臺發布。

  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庫后,房源如何管理?

  在租賃管理方面,運營服務企業負責保障性租賃住房日常運營管理,承擔房源核查、房源發布、房源帶看、簽約備案、日常巡查、隱患排查、使用監管等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住房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后,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包括轉讓、市場租賃等),通過房屋交易和不動產登記系統進行限制,期限以房源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庫之日起計算。因法院判決、繼承等情形造成住房所有權轉移的,該套住房仍須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直至5年期滿。存在違規違約行為的,將延長納管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