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關于優化調整社會面防控措施的通告
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結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根據我市及周邊地區疫情實際情況,現將崇州市優化調整社會面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嚴格履行“四方責任”,各鎮(街道)要落實屬地責任,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主管責任,各單位要落實主體責任,個人和家庭要自覺履行防控義務。全市黨政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小區、室外景點、交通場站、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等場所嚴格執行體溫檢測、查驗核酸報告、掃碼亮碼、戴口罩、通風消毒等防控措施,嚴格落實健康監測和日報告制度。
二、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要求下,有序開放民宿、網約房、酒吧、KTV、密室逃脫、劇本殺、網吧、電子游藝廳、健身房、棋牌室、洗浴場所等空間密閉娛樂場所和博物館、文化館、圖書館、美術館、室內體育場館等公共文體活動場所。進入上述重點場所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直至成都市風險區域解除;要嚴格查驗健康碼,如發現健康碼異常(紅碼、黃碼、彈窗)或有風險城市旅居史的人員,應限制其進入上述重點場所(彈窗人員可進入民宿、網約房),并第一時間報告所在村(社區)。
三、各貨運物流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主管責任,在物流園區、貨運停車場、大型批發市場等貨車司乘人員較為集中的區域,設置常態化核酸采樣點,為司乘人員提供免費核酸檢測,堅持入園必檢、在蓉期間每日一檢,直至成都市風險區域解除。
四、嚴控人員聚集,在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前提下,有序舉辦各類會議、論壇等活動;有序開放各類校外培訓機構、中小學和幼兒園在校(園)托管機構、宗教場所、養老院、福利機構。進入上述場所人員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直至成都市風險區域解除,之后按照相關行業疫情防控要求執行。鼓勵提供到店自取、外賣訂餐,實施無接觸配送服務;有序恢復堂食,提倡“喜事緩辦、喪事簡辦”。
五、有發熱、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瀉、味覺嗅覺異常等癥狀人員應做好個人防護,立即到就近的發熱門診就診;各醫療機構嚴格發熱門診管理,各類診所禁止接診發熱病人,零售藥店嚴格執行“四類藥品”管理措施;診所、藥店要主動引導發熱病人前往就近發熱門診就診。
六、目前離蓉仍需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請市民朋友提前做好準備。近7天內有中高風險區和涉疫城市旅居史的來(返)蓉人員,以及與病例軌跡重合的人員須盡快主動向所在社區和單位、入住賓館報備,配合落實防控措施。
七、積極接種新冠病毒疫苗。請符合接種條件的市民朋友盡早主動完成疫苗全程接種,已完成全程免疫滿6個月的市民朋友要積極進行加強免疫,進一步筑牢群體免疫屏障。
八、堅持做好測溫、亮碼、掃碼、戴口罩,在人員密集的室內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員密集的露天場所科學規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防疫期間不聚集、不扎堆,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多通風,提高居民健康素養和個人防控意識。
本通告自2022年8月5日0時起實施,后續將根據疫情變化和防控需要動態調整。若本通告與上級要求有不一致的,以上級要求為準。
崇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揮部
2022年8月4日
彭州市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關于優化調整社會面疫情防控措施
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通告
結合彭州市疫情防控工作實際,現就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履行“四方責任”,各鎮(街道)要落實屬地責任,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主管責任,各市場經營主體要落實主體責任,個人和家庭要自覺履行防控義務。全市黨政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小區、室外景點、交通場站、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等場所嚴格執行體溫檢測、掃碼亮碼、戴口罩、通風消毒等防控措施。
二、在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全市酒吧、KTV、密室逃脫、劇本殺、網吧、健身房、棋牌室、洗浴場所等各類空間密閉娛樂場所正常營業,博物館、文化館、圖書館、美術館、室內體育場館等各類公共文體活動場所正常開放,全市各類校外培訓機構、中小學和幼兒園在校(園)托管機構、宗教場所、養老院、福利機構、建筑工地等正常運轉;安全有序舉辦各類會議、論壇及餐飲宴席等活動。進入上述重點場所或參加大型會議、論壇等活動需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直至成都市風險區域解除。
三、有發熱、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瀉、味覺嗅覺異常等癥狀人員應做好個人防護,立即到就近的發熱門診就診;各醫療機構嚴格發熱門診管理,各類診所禁止接診發熱病人,零售藥店嚴格執行“四類藥品”管理措施;診所、藥店要主動引導發熱病人前往就近發熱門診就診。
四、近7天內有中高風險區和涉疫城市旅居史的來(返)蓉人員,以及與病例軌跡重合的人員須盡快主動向所在社區和單位、入住賓館報備,配合落實防控措施。
五、堅持做好“防疫三件套”,在人員密集的室內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員密集的露天場所科學規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防疫期間不聚集、不扎堆,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多通風。
本通告自2022年8月5日0時起實施,后續將根據疫情變化和防控需要動態調整,此前出臺的相關管控措施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本通告與上級要求不一致的,以上級要求為準。希望廣大市民主動配合疫情防控,感謝大家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揮部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