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雷倢 蔣君芳

  8月8日17時許,在成都市成華區玉雙路與望平街交叉路口,一名男子在街頭持刀徘徊。持刀男子情緒越來越激動,開始向執勤輔警沖去并不停揮刀,周圍五名熱心群眾沖上去幫忙。眾人攜手之下,很快歹徒被制服。

  8月11日,記者了解到,成華區委政法委對劉萬剛、肖勇、范賢明、劉敏、王亮等五名熱心群眾行為擬認定為見義勇為,正在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后,將報成華區政府進行確認、表彰。

  符杰是成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交警五分局三大隊的一名輔警,在這次的事件中,一邊用電臺上報警情,一邊喝止歹徒放下兇器,分散其注意力。為何見義勇為沒有他的份?

  據悉,按照《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見義勇為,是指公民在履行特定義務以外,為保護國家、集體利益或他人人身、財產安全,不顧個人安危,同各種違法犯罪作斗爭或者搶險救災的行為。此次事件中,結合符杰的具體工作和行為,小組會進行了討論之后,認為他是在履行特定義務,因此不在評選之列。

  自市域社會治理試點工作開展以來,成都市將發揮德治教化、打造崇德向善良好社會氛圍作為加快推動平安成都建設重要抓手,結合成都市創建全國文明典范城市,積極鼓勵、倡導見義勇為,加強政策支持、優待幫扶和執法司法保障,涌現出一批英勇無畏、匡扶正義的先進典型。

  2021—2022年,成都全市政府部門確認見義勇為60人,有2人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表彰為“見義勇為先進個人”,4人被成都市人民政府授予“見義勇為勇士”稱號, 11人被成都市政府評選為有突出表現的見義勇為群體,19人被區縣政府授予“見義勇為公民”稱號,41人被區(市)縣政府授予“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