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彭州市獲悉,近期,受汛期影響,彭州市湔江路、老彭白路、彭白路龍門山鎮路段、銀白路、磁桂路、蒲新路、小夫路、萬白路存在較大交通安全風險,彭州市多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對彭州市部分山區道路實施交通管控的通告。以下為通告全文:
彭州市應急管理局
彭州市公安局
彭州市氣象局
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彭州市水務局
彭州市交通運輸局
彭州市文化體育和旅游局
關于對彭州市部分山區道路實施交通管控的通告
近期,受汛期影響,我市湔江路、老彭白路、彭白路龍門山鎮路段、銀白路、磁桂路、蒲新路、小夫路、萬白路存在較大交通安全風險。為最大限度預防氣象災害、最大限度保障山區道路通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九十條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告如下:
一、對湔江路、老彭白路、彭白路龍門山鎮路段、銀白路、磁桂路、蒲新路、小夫路、萬白路采取預約限流措施。所有外來彭州的游客通過網上提前預約山區酒店、民宿、農家樂,山區酒店、民宿、農家樂憑游客入住信息將車輛牌照號上報給山區酒店、民宿、農家樂屬地政府,由山區酒店、民宿、農家樂屬地政府將車輛牌照號提供給執勤點,執勤點憑山區酒店、民宿、農家樂屬地政府提供的外來彭州的游客車輛牌照號放行。
二、凡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風險3級黃色及以上預警時,對湔江路、老彭白路、彭白路龍門山鎮路段、銀白路、磁桂路、蒲新路、小夫路、萬白路實施臨時交通管控,禁止一切外來車輛進入。
三、管控期間,本地居民憑居民身份證在上述道路通行。
四、本通告所限制通行的車輛,不包括施工車輛、搶險車輛和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
五、除以上交通管理措施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根據交通的實際情況,采取臨時交通管控措施,設置臨時交通標志,并提前向社會通告。
六、管控期間所有機動車輛和行人必須嚴格遵守交通管控通告要求,自覺服從交通管控人員指揮。違反本通告的,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七、本通告自2022年8月19日8時起實施,管控時間暫定15天,如有變化,及時通知。原有通告與本通告內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特此通告
彭州市應急管理局
彭州市公安局
彭州市氣象局
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彭州市水務局
彭州市交通運輸局
彭州市文化體育和旅游局
2022年8月18日
紅星新聞記者 張曉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