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依法嚴厲打擊槍爆違法犯罪,加大社會面槍爆物品清繳力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8月18日至8月20日,成都公安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了槍爆危險物品集中清查收繳單元行動。
在本次集中清查收繳單元行動中,公安機關深入林區、山區、射釘器銷售企業、拓展營地及轄區重點場所全面摸清有條件接觸和可能持有私藏、私制、販賣槍支彈藥人員,堅決收繳流散于社會的非法槍支。
針對有狩獵習慣的邛崍市火井鎮等山區、林區,民警通過發放宣傳單、召開壩壩會、入戶走訪等形式,對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進行了全面宣講,敦促當地居民主動上交非法持有的獵槍、氣槍等槍爆物品。
同時,公安機關向社會公布舉報獎勵辦法和電話(110),進一步拓展線索渠道,進一步消除重點地區槍爆安全隱患。
針對網絡販賣槍支、山林地區非法持槍狩獵、網購涉爆物品等問題,建立健全多維度涉槍涉爆預警研判機制,廣泛搜集涉槍涉爆線索,開展精準打擊。
市公安局集中優勢警力,組織開展多次單元集中行動統一清查收繳社會面非法槍爆物品,全面張貼《關于敦促主動上交非法持有槍爆物品依法嚴厲打擊槍爆違法犯罪的通告》,突出農村、山林地區等重點區域宣傳,營造打擊收繳強大聲勢,滾動清查收繳社會面非法槍爆物品,最大限度壓減社會存量。8月5日,新都區居民羅某在家中整理過世父親遺物時發現兩支獵槍和《獵槍證》,及時上交公安機關消除安全隱患。
行動以來,成都公安共排查槍爆等危險物品從業單位3810家次,發現并督促整改安全隱患52處。2022年7月21日,成都市公安局大保支隊牽頭屬地公安機關對成都某有限公司開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在生產車間存放大量易制爆化學品雙氧水約7噸,立即協調郫都區應急部門對該批非法易制爆化學品進行了轉運,并對該公司購買易制爆化學品未按規定向公安機關備案的行為處以5000元罰款。8月3日,警方根據線索牽頭屬地公安機關對雙流某家具配件廠違規購買易制爆化學品硝酸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雙流分局對該廠處以行政罰款6千元。
警方提示:違法槍爆危險物品包括軍警用槍、獵槍、射擊運動槍、麻醉注射槍、氣槍、彩彈槍、火藥槍等各類制式或非制式槍支及槍支零部件和彈丸、弩(以機械外力助力推箭的發射裝置),以及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震源彈、黑火藥、煙火藥、手榴彈、地雷等爆炸物品以及列入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險化學品。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成都市公安局特通告如下: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動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可依法從輕、減輕或免于處罰;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從嚴懲處。
紅星新聞記者 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