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晚, 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通告,為盡快實現社會面清零目標,切實保障廣大市民群眾身體健康,全市開展流動嚴控行動,嚴格限制車輛流動。除救護、消防、公安、搶險救援等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外,從事保供應、保民生、保生產和防疫的相關工作車輛憑《成都市疫情防控應急運輸車輛臨時通行證》通行,禁止其他車輛上路通行。

  目前,成都的疫情防控正處于十分關鍵的時期,廣大市民群眾積極配合,用自覺行動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但也有極個別居民,違反通告規定,非必要、跨區域、長時間在外流動,影響疫情防控整體效果。對此,成都交警在路面開展了整治,對違反規定者依法處罰,并責令返回。

  現場查處:

  非“四保”人員且無車輛臨時通行證 出門釣魚、長時間非必要流動被查

  2022年9月6日12時50分,成都交警三分局民警在錦江區琉璃路與華潤路交叉路口疫情防控執勤點發現一輛正在行駛的摩托車。民警立即上前將其攔下,核查駕駛員身份和車輛臨時通行證。面對民警詢問,駕駛員劉某某承認其并非承擔城市基本運行、醫療保障和防疫任務、應急運輸的人員(后續簡稱“四保”人員),也沒有車輛臨時通行證,其從錦江區某小區出發,準備前往府南河釣魚。

  劉某某違反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規定,民警依據《道法》對其違反限制或禁止通行規定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作出1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并責令其返回居住地。

  ▲違規上路被查處

  9月6日14時13分,成都交警一分局民警在二環路南三段對一輛號牌為川AFF***5的小型轎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員龔某某非“四保”人員,也沒有車輛臨時通行證,自述從新都區家中出發,準備前往溫江區辦事。但核實發現其已駕車外出三個多小時,且行車路線明顯超過合理區域,長時間、跨區域流動。

  龔某某違反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規定,民警依據《道法》對其違反限制或禁止通行規定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作出1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并責令其返回居住地。

  ▲違規上路被查處

  成都交警提示:請廣大市民主動配合,減少非必要流動,無臨時通行證車輛不上路行駛,共同助力疫情防控。對違反通告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實施處罰。

  車輛上路通行需要遵守哪些規定呢?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根據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辦公室發布的關于全員核酸檢測期間加強人員車輛通行管理通知:

  (一)除救護、消防、公安、搶險救援等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外,其他從事保供應、保民生、保生產和防疫的相關工作車輛憑車輛通行證通行,上路車輛須人車雙證相符,禁止未持有車輛通行證的車輛上路通行。經社區同意的外出就醫車輛可以上路通行。外地來蓉車輛參照執行。

  (二)對運輸醫療防控物資、生活必需品、政府儲備物資、郵政快遞等民生物資和農業、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產物資的車輛,嚴格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切實做好貨運物流保通保暢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2]3號)要求執行,保障重要生產生活和防疫物資高效安全運輸,保持產業鏈供應鏈持續穩定。

  (三)在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區域,除保生活、保生產、保防疫等車輛外,其他車輛原則上不出入本行政區域。

  紅星新聞記者 張肇婷 圖據成都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