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鐘曉璐
養老金是勞動者退休后的生活保障。近日,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行政庭開庭審理了一起涉及基本養老金核定待遇的行政案件。張大姐因退休時有兩年臨時工期間不被計入工齡,影響到自身退休待遇,她把原工作單位和社保經辦機關一同告上了法庭。
張大姐是某賓館有限公司員工。1991年被該賓館招錄為臨時工,派駐于該賓館的某下屬單位上班,直至1993年,該賓館才與張大姐簽訂勞動合同。
今年4月,張大姐從該賓館退休。在社保經辦機關辦理退休手續時,被告知因其當年臨時工服務工作單位并非是某賓館,所以張大姐臨時工的工作年份不符合計算工齡的相關退休待遇核算政策。張大姐與社保經辦機關及用人單位多次溝通未果,無奈將社保經辦機關訴至法院。
在10月25日的庭審中,圍繞該賓館與該下屬單位是否為同一單位的爭議焦點展開調查,通過詢問證人,釋明第三人補充證據等方式,查明了該賓館認可其下屬單位的員工系其正式員工等基本事實。
社保經辦機關當庭表示,根據法庭調查固定的事實,張大姐臨時工階段的工作年限符合視為繳費年限的相關法律規定,同意變更此前的具體行政行為。用人單位表示愿意積極配合張大姐辦理相應退休手續并提供相關資料。張大姐當庭撤回起訴。
承辦法官表示,金牛法院堅持將實質化解行政爭議作為行政審判工作的重要著力點,著力圍繞爭議化解開展和解協調工作,以查清事實為基礎,以公正審判為原則,深入探究矛盾癥結,竭力探尋化解路徑,及時指出并引導糾正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存在的問題,促進各方達成和解,以達到守護公平正義的法律效果與案結事了人和的社會效果。
(本文圖片由成都金牛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