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面新聞記者 楊博 攝影報道
近期,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發布的關于摩托車交通秩序管理通告,其中規定未取得入城證的摩托車全天禁止在成都市三環路以內(不含三環路輔道)以及高新南區劍南大道以東,科華南路、世紀城路、世紀城南路以西,天府四街、天華二路以北(含上述道路),三環路以南(不含三環路輔道)區域內的道路上行駛。
11月15日,記者跟隨成都交警三分局民警,在錦江區中環錦繡大道與錦華路交叉路口開展摩托車各種交通違法整治。

“你知道摩托車不能駛入三環內嗎?”當天上午10點,一輛摩托車因違反禁令標志在路口被攔,現場執法交警問道。該車駕駛人說,他知道摩托車不能駛入三環內的規定,但乘坐其他交通工具不方便,便抱著僥幸心理騎摩托車。根據《道法》,交警對該駕駛人違反禁令標志的違法行為處以駕駛證記1分,罰款100元的處罰。并對他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叮囑以后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道路標志標識。
“你這車改過了嗎?”上午10點40分,一輛摩托車因違反禁令標志在路口被攔,在對車輛進行檢查時,交警發現該車有多處改裝。首先,車輛沒有外觀標識,包括品牌、型號和排量;其次,車輛的尾燈也進行改造,在白天時車燈亮度不明顯,達不到警示燈的效果;同時,剎車盤、車把等處也進行改造。交警對該駕駛人違反禁令標志的違法行為處以駕駛證記1分,罰款100元的處罰;同時,勒令駕駛人將車輛恢復原廠設置。
據悉,當天上午1個小時,共查處摩托車違法行為15件,現場對違反禁令標志的摩托車駕駛人處以駕駛證記1分,罰款1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