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楊力
11月29日,成都市交通運輸局聯合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召開中心城區融合區域巡游出租汽車運價機制調整聽證會(巡游出租汽車中心城區融合區域包括五城區、高新區、新都區、龍泉驛區、郫都區、溫江區、青白江區、雙流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東部新區),聽取消費者代表、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和駕駛員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區(市)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代表、成都市出租汽車協會代表等社會各界對巡游出租汽車運價調整的意見和建議。
為什么要調整運價機制?
據介紹,目前成都市中心城區融合區域巡游出租汽車運價仍按照2010年標準執行,至今已實施12年。在此期間,由于物價水平上升、社會平均工資逐年上漲、城市公共交通日趨完善、網約車市場興起等原因,巡游出租汽車市場整體成本和供需關系已發生巨大變化,加之疫情等不確定因素,現有作價規則已不能充分發揮運價調節出租汽車運輸市場供求關系的杠桿作用。
對此,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價格改革的意見》(川府發〔2015〕42號)《四川省出租汽車運價管理規定(暫行)》(川交函〔2022〕12號)和新出臺的《成都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三十條“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合理的巡游車運價形成機制,并科學制定動態調整機制。巡游車運價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或者二者相結合的定價方式,具體定價方式由市人民政府研究確定并公布。”等規定執行。
方案將如何調整?
成都市交通運輸局在充分借鑒國內相關城市經驗的基礎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按照出租汽車運價調整法定程序,已開展中心城區融合區域客運出租汽車價格調查、營運成本監審、聽取行業和有關部門意見、專家論證等相關工作。
此次成都市中心城區融合區域巡游出租汽車運價機制調整方案主要分為三個方面:一是調整現有運價方案,包括:1。根據車型的價格分別設置不同起步價標準(現有車型起步價保持不變)。2。根據成本監審結果,車公里租價由1.9元/公里調整至2.3元/公里。3。調整夜間(23:00-次日06:00)行駛費用。4。為緩解春節期間“打車難”問題,增設春節假期每單5元的服務費。
二是建立運價浮動機制,巡游出租汽車運價由政府定價調整為政府指導價,采取“結算運費±定額浮動”模式。巡游出租汽車政府指導價每年調整不超過2次,每次調整間隔不低于180天。
三是建立運價動態調整機制,將駕駛員人工費用、動力費用、車輛費用、運營管理費用等因素與運價動態調整相掛鉤。此后每三年進行合理測算,決定是否啟動調價工作。
調整后會達到怎樣預期效果?
據介紹,此次中心城區巡游出租汽車運價機制調整后,有利于緩解特殊時段“打車難”問題。市民通過運價在節假日、早晚高峰等期間的杠桿調節作用,能有效緩解早晚高峰、節假日等特殊時段“打車難”問題,充分滿足個性化出行需求。
同時,有利于提高巡游出租車經營服務水平。出租汽車經營者和駕駛員可利用政府指導價的靈活性,充分參與市場競爭,提升經營管理和服務質量水平。
此外,有利于促進行業可持續健康發展。巡游出租車運價實現了從政府定價變為政府指導價,定價更為靈活,更加適應市場化發展需要,促進我市出租汽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據悉,此次聽證會召開后,還將依法開展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審議、作出制定價格的決定等法定程序。待法定程序完成后,將向社會公布正式調價方案并盡快組織實施。
本次巡游出租車運價機制調整僅針對巡游出租車,網約車運價仍按照新出臺的《成都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實行市場調節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