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伍力

  12月8日,四川在線記者從成都市公安局錦江區分局獲悉,該局經過縝密偵辦,打掉了一個販賣電話卡團伙。目前,該局依法對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魯某、肖某、曾某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不久前,無業青年魯某在某網絡社交平臺看見一條招兼職的廣告,正缺錢的他留言,“有每日結算工資的工作嗎?”隨后,一個昵稱名為“成都兼職崗位日結”的賬號私信聯系魯某,稱“通訊營業廳沖業績,需要新用戶辦理電話卡,工資日結。”于是魯某就給對方發送了聯系電話,對方說會安排專人當面給他辦卡,但辦完后要回收走電話卡另作他用,報酬現辦現結。魯某急缺錢用,心想電話卡給誰用都行,表示同意以自己名義辦理3張電話卡給對方。

  第二天中午,魯某帶上自己的身份證到達約定的地點,只見一名脖子上掛著工作牌的男子拿著讀卡器走了過來,該男子自稱是某運營商專門負責辦電話卡業務的工作人員?!肮ぷ魅藛T”用魯某的身份實名認證辦理了三張電話卡,辦好之后魯某將電話卡交給工作人員,并當場收到300元酬勞。

  12月1日晚,成都錦江公安刑警大隊反詐中心根據線索,發現一男子一次性辦理多個手機電話號碼,涉嫌電信網絡詐騙。經查,該電話卡開卡人名叫魯某,疑似販賣電話卡,反詐中心立即開展核查。

  次日晚上8時許,辦案民警在成都將涉嫌販賣電話卡的嫌疑人魯某抓捕歸案。經審查,魯某交代,該卡由某運營商工作人員辦理,工作人員辦理后將其電話卡收走。民警隨后明確了開卡員工系肖某、曾某。反詐中心迅速將二人傳喚到案。

  警方查明,嫌疑人肖某和曾某是某運營商營業廳的同事,兩人都負責辦理電話卡業務。肖某告訴曾某可以通過幫別人辦卡順便完成兩人這個月的辦卡任務,辦卡之后并非開卡人本人使用,而是交給指定的人。曾某辦好電話卡后回到營業廳,第二天再把辦好的卡寄往肖某提供的收貨地址。兩人違法辦理了20余張電話卡,通過網絡多個渠道販賣獲利。作為運營商的工作人員,兩人明知電話卡只能本人辦理進行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買賣,卻仍然將新辦理的電話卡寄給非機主本人使用,而這些電話卡可能被持卡人用于違法犯罪。

  12月3日,成都錦江公安依法對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魯某、肖某、曾某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民警表示,此案中魯某、肖某和曾某販賣電話卡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幫助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第二款“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相關規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幫助的,未構成刑法標準的,依據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處理,所以在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施行后,只要犯罪嫌疑人觸犯法律條款,就必然受到相應的刑事或行政處罰。

  據了解,這是12月1日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正式實施后,錦江公安打擊的第一例電詐案件。

  警方提示:

  1。辦理電話卡時存在異常開卡情形的,運營商有權加強核查和拒絕辦理。

  2。辦理電話卡必須實名登記,對非實名電話卡,運營商將限制、暫停電話卡功能。

  3。任何人都不能非法買賣、出租電話卡和互聯網賬號,違法行為將被計入信用記錄,同時限制相關卡和賬號功能,暫停新業務、限制入網等。

  4。非法制造、買賣、使用GOIP、貓池等設備是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