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楊博
12月26日,記者從成都交警四分局獲悉,男子呂某因無證駕駛和醉酒駕車,被判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緩刑期間,呂某再次因無證駕駛和醉酒駕車被交警查獲。目前,該案已完成偵辦移交檢察機關。
今年9月23日凌晨,呂某駕駛轎車沿蘇坡東路由東向西行駛,被交警四分局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jīng)酒精呼氣檢測和抽血檢驗,結果分別為104毫克/100毫升和116.4毫克/100毫升,呂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同時還發(fā)現(xiàn)他無證駕駛罰款了1000元。11月10日,呂某因危險駕駛罪被青羊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處罰金二千元。
判決剛過1個月,12月11日晚上9時許,尚在危險駕駛罪緩刑考驗期內(nèi)的呂某再次醉駕,在文康路與永文路交叉路口又被四分局民警逮住了。抽血檢驗103.2毫克/100毫升。
辦案民警介紹,緩刑考驗期內(nèi)心存僥幸二次醉駕的呂某不思悔改,一錯再錯,等待的將是法律嚴厲的制裁。